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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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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毅(1961年3月25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出身政治世家,父亲林和顺曾任两届未改制前的大里乡长,其继承父亲衣钵,在担任中县议会第十三、十四届县议员后,连任两届大里市长,于2010年4月7日涉收回扣遭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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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来自大里市的政治世家,大学主修土木工程,毕业后,配合所学在营造厂工作,之后考取公务员资格,在大里乡公所上班。最后受到乡亲所托,选上台中县议员,两任届满后转任大里市市长。在大里市长任期间,展现其亲民作风,访视基层并关怀照顾弱势族群,在其爆发回扣案之前,八年任期内大抵上风评尚佳。
在市长任期间,有感于管理知识、概念不足,在其夫人提议下,萌生进修充实的念头,刚好台中暨健康管理学院(亚洲大学前身)研究所正在招生,最后其夫妻俩一起考上亚洲大学经营管理研究所。
- 辅选失利
2010年1月9日简肇栋击败中国国民党提名的现任太平市长余文钦,当选第七届补选立委,林仲毅本支持同为国民党的参选人余文钦,但最后余败给民进党的简肇栋,第七届立委国民党补选失利,一般认为现任大里市长林仲毅责无旁贷。
- 爆涉贪收回扣
2010年4月7日台中检调于上午兵分七路搜索台中县大里市公所、大里市长林仲毅及其连襟何宏藩住处等七处,并调阅十几件小型工程发包文件。检调单位去年底接获检举,并经过数月搜证,于4月7日派遣台中调查局人员,展开实际调查。四、五十名检调人员兵分七路,分别对林仲毅的住处、车子、办公处所,以及何宏藩的住处、办公处所进行搜索,并将林仲毅一起带回市公所协助调阅资料。检调同时也至相关工程的业者住处搜索并传唤两名业者到案说明[1]。
2010年8月6日,台中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林仲毅,求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
林氏声明于任期中遭受诬陷,故初期委请律师代为诉讼,交保后,仍极力洗脱污名,全案仍在上诉中。
2011年12月23日,台中地方法院判处林仲毅18年有期徒刑,何宏籓2年、缓刑5年,赵健达2年6月,并追回不法所得七百多万元[3]。
- 宣布参选大台中市议员
已经担任二届又延任一年的大里市长林仲毅,由于地方制度合并升格后无法转任区长,遂决定角逐2010年年底大台中市议员。
2010年9月17日,有案在身的林仲毅登记参选首届台中直辖市三合一选举第13选区市议员[4]。
- 台中县大里市长任内帮助同党立委江连福贿选遭判刑确定
前国民党台中县立委江连福于2008年竞选连任时,分别由自己及桩脚、前台中县大里市长林仲毅,各持5万元向太平市民代表陈连吉、新仁里长林水源买票,被陈连吉录下退回贿款的画面,交由简肇栋向检方检举。
2012年2月22日,最高法院依违反《选罢法》判处江连福4年6月、林仲毅4年徒刑,全案定谳[5]。2012年3月20日,林仲毅到地检署完成报到,发监执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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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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