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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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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仁(1894年—1940年),健人,又字小眉蟫窟,或署蟫窟主人,台湾板桥林家林尔嘉之长子。他早期凭借妻子印尼华人名媛张福英的家族人脉在南洋投资,也在台湾经营家业,惟经商接连失利,1931年赴中国担任豫陕晋边区绥靖公署上校参议。1932年满洲国成立后,担任满洲国外交部事务官,后任欧美科科长。1934年7月,升任外交部理事官,同年9月兼任宣化司办事。1940年10月因肺癌逝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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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仁之父林尔嘉

林景仁台湾板桥林家第二房林尔嘉之长子,他出生于1894年,恰逢清廷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其祖父林维源举家内渡厦门[1]。林景仁未曾于学校就读,凭借著教师到家中教导,掌握了日语、法语及英语三门语言,以及擅长诗文,有《摩达曼草》、《天池草》及《东宁草》三部诗集流传,也被合称为《三草》或称《林小眉三草》[2][3]

1912年,林景仁赴南洋娶苏门答腊橡胶大王张耀轩的女儿张福英为妻[注 1],后来在1916年至1921年间移居印尼棉兰[4]。林景仁也因在台湾没有发挥的机会,而在南洋投资日丽银行,计划筹设飞行公司等,流寓南洋期间创作的诗文则收录于《摩达山漫草》及《天池草》。返回台湾后,林景仁担任了株式会社新高银行董事、林本源制糖株式会社监事,主持家族企业训眉记,因经济大萧条及在爪哇的面粉事业受到荷兰人阻扰,致使生意失败[1]。之后,林景仁随父母赴瑞士七年,直到1931年透过邹鲁介绍,会见了刘镇华,而被任命为豫陕晋边区绥靖公署上校参议,并主持军中军政[1]

1932年满洲国成立后,林景仁担任满洲国外交部事务官,供职于政务司,后任欧美科科长,任内负责接待欧洲的投资者和记者,翻译法国人巴励《极东舞台满洲国,1644-1932》一书。1934年7月,升任外交部理事官,同年9月兼任宣化司办事。1940年10因肺癌逝世[1]。此外,据台湾史研究学者王国璠称,林景仁任职外交部一年后,由新京大连经商,资本遭人窃取,贫病交加,复而重回原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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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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