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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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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高棉语:អង្គជំនុំជម្រះវិសាមញ្ញក្នុងតុលាការកម្ពុជា,angk chomnoumchomreah visaeamonhnh knong tolakar kampouchea;英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缩写ECCC;法语:Chambres extraordinaires au sein des tribunaux cambodgiens,缩写CETC),又称红色高棉特别法庭(高棉语:សាលាក្ដីខ្មែរក្រហម,salakdei khmero kraham),是联合国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在2003年6月签署协议决定成立的特别法庭。主要是对被指在1970年代后期在柬埔寨犯下了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等罪行的前红色高棉高级领导人进行审判。2007年6月12日,特别法庭通过了内部规则,标志着法庭开始运作[1]。2009年2月,法庭正式开庭对前红色高棉成员进行审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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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组成

基于联合国和柬埔寨签订的协议,审判是由柬埔寨本国法官和国际法官共同主持的。
其中,预审庭和审判庭都是由三名柬埔寨籍法官和两名外国籍法官组成,而最高法庭则是由四名柬埔寨籍和三名外国籍法官组成。各法庭还有一至两名预备法官。所有外国籍法官均是由柬埔寨最高法院长官从联合国秘书长的提名名单中挑选和任命的。
各法官任期至特别法庭的审判完毕为止。
现任的法官有:
- 最高法庭
- 审判庭
- 预审庭
- 控方
- 调查法官
- 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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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判决
2010年7月26日,特别法庭判决康克由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处以其35年有期徒刑[3]。2010年3月,康克由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将他立即释放。2012年2月3日,特别法庭驳回了其上诉,并改判无期徒刑[4]。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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