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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理事会主席
歐洲聯盟事實上的國家元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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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理事会主席(英语: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uncil),俗称欧盟总统,是欧洲理事会中作为欧盟国家元首的角色,负责主持和推动其在欧盟的相关事务,同时也是欧盟在世界舞台上对外的主要代表。[2]该机构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为欧盟提供政治指引。
从1975年到2009年,欧洲理事会主席是一个非官方职位(通常称为轮值主席),由每半年轮流担任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但自2007年《里斯本条约》以来,《欧盟条约》第15条规定,欧洲理事会任命一名全职主席,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次。任命以及罢免现任主席都需要欧洲理事会的双重多数支持。
2009年11月19日,欧洲理事会同意赫尔曼·范宏毕(欧洲人民党)担任《里斯本条约》生效后的首任主席,此前他为比利时首相。范宏毕在《里斯本条约》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时上任,任期至2012年5月31日为止。[3]他后来成功连任,第二任于2014年11月30日结束。
第二位出任的是(时任)波兰总理唐纳·图斯克。他首任任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4]随后于2017年3月9日再次当选,第二任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5]
2019年7月2日,欧洲理事会选出时任比利时首相夏尔·米歇尔接替唐纳·图斯克,任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6]他于2022年3月再次当选,第二任任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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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第一次欧洲共同体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会议于1961年以非正式峰会形式举行,但直到1974年才成为正式会议,时任法国总统瓦莱里·季斯卡·德斯坦将其称为“欧洲理事会”。1993年欧盟成立,欧洲理事会轮值主席国以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为基础,由担任部长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的成员国主办,每六个月轮调一次。由于欧洲理事会由国家领导人组成,因此由轮值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担任主席。[8][9][10]
欧洲大会起草的《欧盟宪法》将“欧洲理事会主席”界定为任期较长、全职的主席职位。[11]宪法虽然遭到两个成员国选民否决,但对欧洲理事会主席职位设立的想法保留在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条约》中。
由于尚不清楚该职位将如何演变,第一任主席将定义其未来的定位。[12]一种想法是,主席将坚持准行政角色,作为旗手,只需主持会议并确保该机构及其政策的顺利运作。这将吸引半退休的领导者寻求职业生涯的另一个高峰,并将大部分工作留给委员会,而不是在机构内行使权力。[13]然而,另一种观点则是成为一位在欧盟内部更加积极主动并在国外作为代表的主席。支持者认为,该职位将很快被塑造成事实上的“欧洲总统”,并且与第一个模式不同,将在世界舞台上代表欧盟。此类型的人选将是更有魅力的领导者。[11]范宏毕的出线表明了该职位的风格将倾向前者。
无论如何,任命新型态的主席有很多原因。[14]以前的轮值主席代表每在第二次或第三次会议就换一位新主席。对人选也无选择权。轮值主席几乎没有时间专门准备会议,因为他们还要管理一个国家政府(随着欧盟的扩大,要谈判的成员国数量不断增加,这个问题日益严重)。当代表欧盟出席G7或G20峰会时,他们往往同时代表自己的国家。允许欧洲理事会选出一位全职、任期较长、且同时不担任国家政府首脑的主席可避免这些问题。
《里斯本条约》没有规定理事会主席的提名程序。2007年11月19日,在里斯本举行的欧洲理事会关于该条约的最后一次会议上,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点名托尼·布莱尔、费利佩·冈萨雷兹和让-克劳德·荣克,称赞三人是有价值的候选人,引起民众对首任主席的猜测[15],尤其是布莱尔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该职位的领先者。
2009年11月19日,欧盟成员国于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高峰会[16],选出首任常任主席,竞争者包括前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及荷兰首相巴尔克嫩德等人[17]。
同日,时任比利时首相赫尔曼·范宏毕被选为欧洲理事会首任全职主席,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正式任命。[18]英国首相戈登·布朗表示,范宏毕在19日晚间的布鲁塞尔峰会上得到了27位欧盟领导人的一致支持。布朗称赞范宏毕是“共识的缔造者”,“在经历了数月的不确定性之后,他为国家带来了一段时期的政治稳定”。[19]范宏毕在任命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每个国家都应该从谈判中取得胜利。以失败方结束的谈判永远不会是好的谈判。我会考虑每个人的利益和敏感性。我们的团结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多样性是我们的财富”,强调了欧盟成员国的独特性。[20]
范宏毕的第一次理事会会议是在利奥波德公园的索尔维图书馆举行的非正式聚会,而不是在附近的尤斯图斯·利普修斯大厦举行正式聚会。该次会议旨在反思欧洲面临的长期结构性经济问题,但因希腊经济危机而取消。
第二任常任主席为时任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欧洲人民党),他于2014年12月1日起就职,任期两年半,于2017年连任。
第三任常任主席为夏尔·米歇尔,于2019年12月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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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权力
欧洲理事会“轮值主席”的职责由现任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担任。主席任期每六个月轮换一次。
轮值主席的角色只是欧洲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的同侪之首。然而,轮值主席对外代表欧洲理事会,并在会议结束后以及主席任期开始和结束时向欧洲议会报告。T[21][22]

主席的角色主要是政治性的,包含准备欧洲理事会的工作,组织和主持其会议,寻求其成员之间的共识,并在每次会议后向欧洲议会报告;主席也“以他的级别和身份确保在涉及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议题上的对外代表性,且不影响欧盟外交和安全高级代表的权力”。[24]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和高级代表的职责之间存在部分重叠(尤其是在外交政策方面),这使得欧洲理事会主席将拥有多大影响力存在不确定性。人们进一步担心,主席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有效履行职责。由于缺乏所属部会,主席可能只能“配合”欧盟领导人。[25]
随着《里斯本条约》对欧盟领导职位的重组,各个职位的模糊职责受到了部分人士批评。乌克兰驻欧盟大使安德烈·维谢洛夫斯基对该框架表示赞赏,并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了澄清:欧盟委员会主席以欧盟“政府”的身份发言,而欧洲理事会主席则是“战略家”。高级代表专门处理“双边关系”,而欧盟扩大和欧洲睦邻政策执委则处理技术问题,例如与乌克兰的自由贸易协定。欧洲议会议长表达了欧盟的价值观。[26]
欧洲理事会主席也将其影响力扩大到了金融政策,这是留给部长理事会轮值主席国的最重要领域,代表轮值主席国的权力比先前规划的下降幅度更大。[27]《里斯本条约》带来的许多变化需要透过现有参与者的实际作为来具体化。西班牙在2010年第一届轮值主席国期间试图挑战欧洲理事会主席的地位,但没有成功。[28]而下半年,比利时轮值主席国是弱势的看守政府,没有挑战同样出身比利时的赫尔曼·范宏毕。比利时轮值主席国表示,他将站在欧洲理事会主席和高级代表“后方”[29],从而引发人们对理事会和外交政策更具社群主义特色的期望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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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特权
作为2009年欧盟预算草案的一部分,关于常任主席职位薪资和特权的正式谈判于2008年4月开始。结果是,主席应享有与委员会主席相同的条件,基本工资为最高公务员级别的138%:即每月24,874.62欧元(不包括家庭和其他津贴)。[30][31][32]
主席配有一辆有专职司机的用车和大约20名的专职工作人员。他享有住房补贴,而不是被认为“太具有象征意义”的官邸。同样地,私人飞机的想法也因具有象征意义而被拒绝,正如一位外交官所指出的,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主席之间的特权差异可能只会加剧两者之间的竞争。[33]
欧洲理事会主席比欧盟委员会主席享有更多福利可能使议会威胁否决2009年预算。高薪和额外补贴是一个象征性讯号,代表该职位旨在变得更加强大,并强化了政府间主义。由于理事会部分人士建议将工作人员增加到60人,一位欧洲议会议员在2008年提出,宪法事务委员会应该放弃议会和理事会不干涉彼此预算的君子协定。[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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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授权
欧洲理事会主席由其成员透过强化条件多数决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次。[35][36]《欧洲联盟条约》第15条明定其职责。该职位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投票选出。[37]
缺乏对欧洲议会议员或国家议员的问责也让人怀疑国家领导人是否会在重大议题上支持主席。[25]在轮流制下,主席仅获得其成员国的授权,而新的常任主席则由欧洲理事会成员选出。[38]
德国前内政部长和联邦议院前议长沃尔夫冈·萧伯乐等人[39]呼吁透过直接选举以赋予主席授权,这将加强其职位,从而使欧洲理事会能够拥有更大的权力。然而,这可能会导致与议会的民主授权或委员会的潜在授权发生冲突(见下文)。授权给欧洲理事会主席将意味着欧盟治理朝向总统制而非议会制发展。[38]
由于条约措辞含糊,欧洲理事会前主席赫尔曼·范宏毕和欧盟委员会前主席若泽·曼努埃尔·巴洛索之间曾出现竞争问题。一些见解将范宏毕视为“战略家”,将巴洛索视为政府首脑。在经济政策方面,范宏毕认为欧洲理事会负责整体战略,由欧盟委员会负责执行。尽管每周有早餐会,但这两个尚未定义明确的职位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26][40][41]
尽管欧洲理事会主席一般不担任国家级职务,例如成员国总理,但对欧洲级职务并没有这种限制。例如,主席可以是欧洲议会议员、甚至是委员会主席。这将使欧洲理事会能够任命同一人担任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委员会主席的角色和权力,从而为整个欧盟创造一个单一的主席职位。[11]
从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设立以来,前主席范宏毕和前欧盟委员会主席巴洛索就开始相互竞争,范宏毕受益于欧盟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的总体权力转移,但巴洛索仍然掌握着真正的权力。在国际高峰会上,他们延续了以往两者同时出席的做法。复杂的局势再次引发了人们呼吁合并这些职位。[40][41]
有人认为,如果不合并,双主席制可能会形成两方“共治”、内讧。虽然这类似于法国模式,有一位总统(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总理(欧盟委员会主席),但理事会主席不拥有正式权力,例如直接任命和解雇欧盟委员会主席的能力,或解散议会的能力。欧洲理事会主席有声望,但缺乏权力。欧盟委员会主席有权力,但缺乏欧洲理事会主席的声望。[42]有些人认为,如果如上所述透过民主授权来加强理事会主席的权力,这个问题将会进一步加剧。[38]
历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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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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