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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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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惠林(1911年10月—2009年2月13日),男,生于安徽省东至县,193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2]。
生平
1927年1月,欧阳惠林参加大革命运动,从事工农青年工作。在武汉“苏浙皖沪四党部被迫来鄂同志特别训练班”培训时,思想上接近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于193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
1927年8月,欧阳惠林服从中国共产党安排,返回家乡从事秘密活动,先后在省立安徽大学、上海文化学院求学期间开展青年工作,历任上海文化学院党支部书记、中共闸北区委学生工作委员会委员。1932年初,一·二八事变爆发后,先后任闸北区民众反日救国会党团书记兼组织部部长、中共闸北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书记[1]。1932年11月,因叛徒出卖,欧阳惠林等人被捕入狱。1933年,在江苏省第三模范监狱得到李初梨帮助[2]。
抗日战争时期,欧阳惠林任中共湖南省工委秘书处干事,皖南特委秘书,苏皖区党委秘书长,苏皖特委书记兼苏南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员,中共苏皖区党委、苏南区党委、苏浙区党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长,并在1943年3月成立的苏南行政委员会被推举为委员兼苏南行政公署秘书长、文教处处长和1944年10月创刊的苏皖区党委、苏南区党委机关报《苏南报》担任社长[1]。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欧阳惠林历任中共华中分局秘书处处长、巡视团团长,中共华中第一地委副书记,华中工委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苏南区党委秘书长兼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欧阳惠林历任中共苏南区党委秘书长兼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苏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副主席,苏南第一届协商委员会副主席、第二届常委,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委员、苏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1]。
1952年11月至1967年1月,欧阳惠林先后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秘书长兼江苏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群众》杂志社总编辑,省委教育卫生工作部部长,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江苏省第二届政协常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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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欧阳惠林是欧阳良助之胞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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