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械類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步枪,或称为步鎗、步铳、步兵铳[1],广义上是指设计给步兵使用的长管枪械,“步枪”或“步兵铳”的称呼主要是中文和日语专有。现今多指追求精准射击的后装线膛枪,即来复枪(英语:rifle)——泛指枪膛内壁锻有膛线、配有用于抵肩射击的枪托与较长枪管的单兵轻武器,且发射威力远大于手枪弹的步枪弹。
步枪的演进为:
英文“rifle”一词来源于古法语的动词rifler(“刻划”,现代法语是érafler)和更早的古高地德语riffilôn,之后转化为中古英语的动词,意思是“(用工具)刮切出划痕”。线膛枪发明后因为当时的膛线制造工艺是钩切法,因此被称作“rifled gun”,之后简化为单独的名词“rifle”。
步枪的有效射程根据枪械种类和应用需求会在300米和1000米以上之间有所不同,可以配备瞄具、激光、手电、脚架等战术配件,也可装配刺刀进行近身格斗。有的步枪还可以发射枪榴弹和穿甲弹,具有一定的面杀伤和反装甲的能力。
虽然有少部分卡宾步枪(比如贝瑞塔Cx4 Storm和Kel-Tec SUB-2000)发射手枪子弹,一般现代步枪都是使用专用的步枪子弹。步枪子弹的典型特征是整个外形较大,但弹头口径一般较小,弹壳较长较粗且呈瓶状。步枪弹使用较粗颗粒的发射药以延长燃烧时间,可以在较长的枪管中完全燃烧而减轻后坐力,枪口动能一般在上千焦耳以上,初速在600至1,000 m/s(2,000至3,300 ft/s)的级别,威力比手枪弹大得多,可以在数百米外击中并杀伤包括人类在内的大型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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