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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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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是汕头大学的下属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82年的汕头大学法律系,现有“法学系”及“公共管理系”两个学系与八个教研室及十一个下属教学及研究单位,开设“法学(民商经济法方向)”、“法学(律师实务与纠纷解决方向)”、“法学(国际法比较法方向)”、“行政管理(比较地方政府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社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性别研究与公共政策方向)”等八个本科课程,并有“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研究生教学点。
历史沿革
1983年,当时的汕头大学法律系迎来第一届本科生50人。
1993年7月,汕头大学将“法学系”与“经济系”合并为“法商学院”。
1996年7月,汕头大学将“法商学院”拆分为“法学院”与“商学院”。
1998年9月,汕头大学将原属“文学院”的“行政管理系”并入“法学院”,并于2003年正式改名为“公共管理系”。
2015年4月18-19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和汕头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首届“中英比较公法研讨会”在山东大学(济南)洪家楼校区举行[1]。
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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