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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政专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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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 (1911年-1933年),为1905年科举制度废止后,中国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初期民间成立的学校之一。有鉴于清朝政治腐败衰微,江西同乡留日学生发起集资创办,以教育乡民[2]。
简史
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于1910年发起创办,租赁民房为校址,设在江西南昌系马桩,推举刘存一为校长,1911年呈报清朝学部立案,开始招收学生,分法学与政治学两班[3]。
1913年改选徐元诰为校长,并呈报中华民国北京教育部立案,1914年改选罗家衡为校长[4]。1922年,选出龙钦海为校长[5]。
1926年至1928年北伐战争,学校曾遭北洋军阀破坏毁损而停顿,期间中华民国大学院成立并颁行《私立学校条例》。1928年冬,学校依法组织校董会并选举校长[6]。
参见
脚注与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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