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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总统
波兰的国家元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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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共和国总统(波兰语:Prezydent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简称Prezydent RP),通称波兰总统(Prezydent Polski),是波兰的国家元首,对内代表该国权力、对外代表波兰。波兰总统任期五年,连选可连任一次。波兰总统其可任命波兰总理、行使否决权、并在咨询议长后解散国会。如果波兰总统无法履行职责,则将由众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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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波兰总统为加布列尔·纳鲁托维奇,当时的总统职权由1921年颁布的波兰三月宪法规定。近代的波兰总统职权,则由1997年修订的波兰宪法为依据规定。现任波兰总统为安杰伊·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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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波兰第二共和国的首任总统为加布列尔·纳鲁托维奇。其依照1921年颁布的波兰三月宪法下,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的国民大会选出,并于1922年12月11日宣誓就职。加布列尔在12月16日遭到刺杀。此前,约瑟夫·毕苏斯基曾根据1919年临时小宪法担任国家元首。1926年,毕苏斯基发动五月政变推翻了斯坦尼斯瓦夫·沃伊切霍夫斯基政府、并让国民大会选出了伊格纳齐·莫希奇茨基,自此建立了萨纳齐亚政权。在毕苏斯基死前的1935年4月23日,国会通过了更加威权主义的四月宪法。其与1921年三月宪法的修正程序不一致。[2]按照宪法,莫希奇茨基直到德国在1939年入侵波兰前,都一直在担任波兰总统。莫希奇茨基与他的军队,之后逃到罗马尼亚王国,并成立波兰流亡政府,旋即遭罗马尼亚政府软禁、随后辞职。1939年9月29日,瓦迪斯瓦夫·拉奇凯维奇依照四月宪法第24条,在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治下的昂热接任波兰流亡政府的总统。在法国战役后,波兰流亡政府再度逃往英国伦敦。[3][4][5]在拉茨凯维奇之后,流亡政府又选出几任总统。其中末任总统为理夏德·卡乔罗夫斯基。
1947年,在苏联控制了中东欧的背景下,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成立。博莱斯瓦夫·贝鲁特开始执掌政府,并于1945年7月受国际社会承认。之后,共和国举行1946年波兰人民公投,废除了波兰参议院。[6]1947年,众议院通过了基于三月宪法的1947年小宪法。众议院按照该宪法,选出贝鲁特为总统,直到1952年,共和国颁订波兰人民共和国宪法废除总统职位、改由集体领导的波兰国务委员会(波兰语:Rada Państwa)取而代之为止。
1989年3月,政府和反对派就总统职权达成妥协:执政党以总统适用波兰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条文为条件,同意放弃执政地位。随后波兰订定四月修正案恢复总统职位,同时设立自由选举产生的参议院。总统将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参议院中的反对派代表,将能因此参与总统选举。[7][8]在恢复总统制后,由时任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沃伊切赫·雅鲁泽尔斯基成为首任波兰总统。[9]1990年11月25日,波兰举行首次总统选举,由莱赫·瓦文萨当选总统。
1992年10月17日,波兰颁布小宪法,让总统和国会能共同决定总理人选。1997年波兰修宪,颁订了波兰宪法。宪法保留总统职位并明定其职责与权力,延续了1992年小宪法的总统和总理权力共享精神;但行政权力逐渐转移到总理,波兰总统的权力受进一步限制。波兰也逐渐走向半总统制的总理总统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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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依照波兰宪法第127条,波兰总统由该国国民选出。任期五年,连选得连任一次。总统候选人的最低门槛为35岁以上、并拥有众议院选举权的波兰公民。在满足该前提下,候选人须取得10万名拥有众议院选举权的波兰公民签名支持方可参选。
依照波兰宪法第130条,波兰总统就任前,应在波兰议会宣誓就职。就职日期为前任总统的最后一天。但如果选举提前结束,按照《选举法》第291条第1款和第3款,应按照最高法院的决议,在《法律公报》上公布后起七天内宣誓就职。拒绝宣誓的总统,将由众议院议长暂行总统职务,直到选出新总统为止。[10]
权力

波兰宪法第126条第1项规定,波兰总统为波兰共和国的最高代表、与该国权力的保证人。另外,尽管波兰宪法没有如法国或罗马尼亚般明定,但总统职位具有仲裁者职能。并可透过法律手段影响政府机关、或体系内的其他实体。[11]
依照波兰宪法第154条及第155条规定,波兰总理与其阁员,由波兰总统与国会协调后提名。被提名的总理须向国会提出施政计划,以便在14天后的信任投票取得足够票数,并借此组阁:该票数的门槛为过半数议员出席下,获得半数支持。若无法通过,则由国会径自选出。若众议院无法选出,波兰总统可再向国会提名内阁、取得信任投票。若以上程序无效,总统则可依法解散国会、重新选举。[7]
波兰宪法第122条第5项赋予波兰总统被动否决权,以反制国会所通过的法律。如果波兰总统发动否决权,国会则必须在过半数议员出席、并获得3/5的同意下,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权。[7]宪法第98条规定,波兰总统必须在国会四年任期结束前90天,宣布举行国会选举;但在波兰总统征求参议院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意见,也可下令缩短国会议员的任期。亦即解散国会。[7]
代理总统

如果波兰总统无法履行职责,依照宪法第131条规定,将由众议院议长暂行总统职务。如果总统可以告知自己无法履行职责,则总统应告知众议院议长该状况;如果总统无法告知状况,众议院议长则应要求波兰宪法法庭裁定让众议院议长代行职务。宪法第128条规定,众议院议长应在暂行总统职务后14天内指定选举日。选举日应为指定后的60天内,而且不能是工作天。
2010年4月10日,莱赫·卡钦斯基等政府官员的专机,在俄罗斯的斯摩棱斯克上空坠毁,包括总统在内的数位官员全数罹难。[12]波兰宪法法庭随即裁定由时任众议院议长布罗尼斯瓦夫·科莫罗夫斯基暂行总统职务。科莫罗夫斯基在7月4日(首轮为6月20日)的2010年波兰总统选举胜选后,于7月8日辞去众议院议长,并由时任众议院议长博格丹·博鲁塞维奇(于7月8日当天)与随后的格热戈日·谢蒂纳代行总统,直到科莫罗夫斯基于8月6日上任为止。[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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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第三共和国历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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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责
波兰刑法第135条规定,故意袭击波兰总统将处以3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公开侮辱则可处以最高3年。[15].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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