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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议院 (泰国)

泰國國會的上議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參議院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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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参议院泰语วุฒิสภา皇家转写Wutthisapha)是泰国国会上议院,与泰国众议院共同组成泰国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

事实速览 上议院 วุฒิสภา Wutthisapha, 种类 ...

1947年,第一届泰国上议院成立,当时共有100名上议院议员,均由泰国王室任命。根据“2017年泰国宪法”,目前上议院由200名议员组成[1],由登记参选参议员的候选人,经过六轮互选的复杂选制间接选出。[2]上议院议员任期五年,而且上议院无法被随时解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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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32年的暹罗立宪革命结束暹罗的绝对君主体制,改为君主立宪制。当时,暹罗的立法机构采一院制,不设上议院。[4]在1946年,新版《泰国宪法》颁布。时任泰国总理比里·帕侬荣指出成立两院制的目的,乃是当时泰国普遍教育程度低下,人民未有足够的教育程度适应新的宪法形势。因此,除了设立由人民直选的众议院以外,还需一个拥有高学历人士出任参议员的上议院,以支持落实宪法与维护民众利益。[5]

上议院在设计上乃是防止众议院在未经深思熟虑下通过一些法案,因此有为政策把关的功效。根据《1946年宪法》,上议院全部议员由众议员间接选举选出,参议员的被选人资格高于众议院议员,即年龄不少于40岁、具有至少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或曾担任担任部门负责人、或曾任众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5]

然则,《1946年宪法》旋即在军事政变后被废除,随后颁布的各版本宪法中,两院制并非常设的体制。而拥有两院制的宪法体制中,参议员亦全数由军方任命,多为军方及公务人员担任。《1997年宪法》恢复完全由选举产生的上议院,当时的选举制度为选出200名参议员,以全为选区,每府选出若干名参议员,每人只能投一票,以最高票的若干名参议员当选。[6]当时的宪法对参选人资格有严格规定,包括如同《1946年宪法》般限制参选人最低年龄为40岁,以及最低学历资格为学士学位拥有者,此外亦不能拥有任何政党的党籍,以确保上议院超然于政党利益影响。[6]《1997年宪法》设立的监察机关中,包括选举委员会、国民监督官、宪法法庭、国家人权委员会、国家反贪污委员会等机构的负责人选由参议员审查。此举能确保整个监督政府的架构,能由公平及公正的人士充任。[6]

然则,《1997年宪法》在2006年政变后被废除。《2007年宪法》中,上议院被更改为一半民选,一半由法官与公务人员组成的委员会委任议员的体制。[7]在《2007年宪法》体制中,上议院曾进行两次选举,包括2008年英语2008 Thai Senate election2014年英语2014 Thai general election的选举。当中,2014年3月的上议院选举乃是在当时持续的政治不稳下举行。当时,同年2月举行的众议院选举英语2014 Thai general election,被宪法法庭宣布选举违宪而无效。最终,上议院在同年5月的军事政变后被废除,成为当时最后一个解散的民选机关。[8]

上议院在《2017年宪法》中获重设,但其组成改由250名参议员全数由当时仍运作的军政府行政机关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委任(包含6个当然参议员),当中194名参议员由委员会直接委任,50名参议员由10个专业和社会群体中遴选。[4]

2024年,泰国恢复上议院选举,选举为间接选举,经过地区、省和国家三个层级的参议员参选人互选,共六轮投票后产生200名参议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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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

泰国上议院由200人组成。根据现行选举办法,候选人在20个社会群体中登记,然后由参选人在界别内互选,选举分为地区、府及全国层级,共分六轮。

职权

泰国上议院拥有较众议院多的政治权力,包括下列两院共享的权力:

  • 立法
  • 审查
  • 通过年度拨款法案
  • 审查宪法修正案

以及上议院独享的权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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