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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的士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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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的士撞人案或郑国泉案是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的案件,发生在2019年10月6日的“反极权反紧急法大游行”期间,的士司机郑国泉于深水埗驾驶的士往机场时撞向人群并冲上人行道,撞伤三名女子[1]。郑国泉否认故意冲向人群,称自己因有参加庆祝10.1国庆游行的记录,无端被围殴,被示威者抢了的士方向盘导致车失控,事发后郑国泉被围殴,头顶缝 4 针,肋骨断七条,出院后他的信息被泄露。[2]。而司机至今未有被捕。反之被撞断双脚的女伤者仍未康复,男被告认暴动被判监禁4年1个月,而女被告在审前去世。
事后
亲建制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对示威者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3][4][5]守护香港大联盟发起筹款,向郑姓司机捐赠52万,他亦拒绝向受伤女生道歉,称自己毋须负上责任。[6]
2020年6月5日,香港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向法庭提出私人检控,控告郑国泉危险驾驶罪。其后获裁判官批出检控传票。[9]不过到同年8月20日,律政司去信法庭表明介入案件,拦截了该私人检控并撤销[10]。
事后,一名32岁会计师楼经理和一名25岁女教师怀疑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涉及袭击该的士司机,遭控以暴动及蓄意伤人等罪 [1][11]
到2022年5月10日,32岁男被告承认暴动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法官李庆年批评民众未掌握事件就对司机进行施袭,斥被告“令人咋舌”和“被暴力支配情绪,被激情驾驭理智”犯案,被判监禁3年。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诉,高院上诉庭于2023年3月21日处理律政司刑期复核申请。律政司一方形容,现场施袭者凶残,有人用伞垂直插向司机,向他淋漂白水,行为近乎丧失理智,又引述“付国豪机场暴动案”指,该案有被告以约 5 年作量刑起点,但本案以 4 年半作起点,判刑明显过轻。答辩方认为,原审法官参考现场片段后,有足够基础得出暴动是偶发性的结论,并经考虑张当时的衣着等情况,裁定他无意图参与非法集结,量刑起点并非明显不足;即使上诉庭觉得“判轻咗”,亦不一定运用酌情权加刑。
上诉庭法官彭伟昌、潘敏琦及彭宝琴听毕陈词后,即日裁定原审判刑属明显过轻,及或有原则上犯错必须纠正,改判囚4年1个月。答辩人闻判后一度垂下头。[12]到2023年4月27日,法庭颁下下判辞,指当时背景下,“暴力的爆发是绝对可以预见”,本案有一定程度的预谋,并非完全偶发,暴力程度非常严重,没导致事主永久伤残,纯属侥幸。法官续指,原审忽略了本案私自处决不同背景或立场人士,比袭警更严重,原审判刑明显过轻、原则犯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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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次被告女子在2021年10月提讯时拟不认罪,其后缺席4月1日的审前复核,到同年5月表示女被告过世,控方决定终止检控。据悉她并非死于染疫或自杀。律政司没有解释为何没有检控涉嫌撞人的士司机,也没有交代女被告何时过世,只用“没有补充”回应。[14]事件引起公众揣测。同年5月18日,有消息指该女被告在3月12日晚上在土瓜湾浙江街46-50号一单位内聚会期间,因警方接获跨家庭聚会及噪音投诉,警员上楼拍门调查期间,不排除攀爬至大厦外墙避查,意外失足堕毙。警方表示正调查一宗于发生在3月12日晚上于土瓜湾浙江街的死亡案件,完成调查后会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报告。[15]
参考条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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