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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 (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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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入国子监,永乐十六年(1418年)授吏科给事中,洪熙元年(1425年)升吏科左给事中,宣德二年(1427年)升户部右侍郎,巡视太仓州、临清州、德州等地仓场。当时平江伯陈瑄称漕卒艰苦,乞请抽调南方民夫代为转运,明宣宗诏王佐与黄福商议,王佐回奏从陈瑄意,宣德六年(1431年)升户部左侍郎,受命治理通州至直沽河道。
明英宗继位后,出镇河南,改督理甘肃军饷,正统元年(1436年)兼理长芦盐课,正统三年(1439年)提督京师及通州仓场,所至事无不办。正统六年(1441年)户部尚书刘中敷获罪,王佐进户部尚书。正统十一年(1446年)讯安乡伯张安兄弟争禄事时连坐,下吏部狱,后获释。其治理财务有方,人称君子。正统十四年(1449年)随明英宗北伐,土木之变时死难,赠少保,成化元年(1465年)谥忠简[1]。
家族
曾祖王权;祖父王均让;父王朴。母靳氏,蓟州知州靳士文女。妻胡氏;继妻李氏。弟王佑。子王震、王晋、王贲、王颐、王恒、王节、王豫。孙王瑜、王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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