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番膏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番膏,是指清治时期至日治时期间,台湾汉族将台湾原住民猎杀后,将其骨头和中药材熬成的黑色膏状物,作为治疗疟疾的药品[1][2][3]。
![]() | 此条目的引用需要清理,使其符合格式。 (2023年7月15日) |
相关记载
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
“
”
胡传 《台湾日记与禀启》第197节[9]
明确写出番膏一词的相关记载有三,分列如下:学者陈明仁提出的论述,最早明确提到番膏一词的史料可能是为清朝官员胡传[10],胡传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在台任官期间的日记事《台湾日记与禀启》,记述到埔里地区捕杀到生番后,将肉割下卖钱,并提到将遗体骨头煎熬成的番膏,其售价相当昂贵,即便官府明令禁止这种行为,但民众仍有买卖行为[11][12]。
埔里乌牛栏的牧师曾持衡投书“台南府城教会报”、写下“埔社消息”一文,于1903年刊出,文内写道生番被当地人捕杀,并由众人分该遗体部位的见闻,当地人认为番肉是“真好食”、番心会做成药物,当时相信在治疗心气病一事上有所效果;而番胆可以用作治疗刀伤与枪伤的药物;若是将骨头和中药熬成胶所制成的番膏则是可以用作治疗寒热病,因此除了部分内脏和头发没有用处外都有用途,并认为杀死一名生番,胜过猎到几头鹿。[13]
马偕博士1895年出版的回忆录里,提到台湾原住民出草以及与汉人的冲突,并描述原住民的猎头者遭到捕获时的情况[注 1],马偕纪录下清朝官府公开处刑的生番,其遗体被围观的民众分尸,文章内容提到,其骨头相信是能治疗疟疾的药物而会被煮成胶[14]。
Remove ads
延伸阅读
王泰升教授认为,清朝文献上“民”、“番”两个字是指不同族群,民人是台湾汉人,番人是台湾原住民。[15]
于1895年至1898年间,为台湾总督府工作的日本人佐仓孙三,1903年以汉文写成的“台风杂记”一书中写道,生番出草,而后汉人反击杀害,汉人将遭击毙的生番的腿肉割下,然后投入釜中羹之。[16]
时职于台湾总督府台南地方法院检察局通译官的日本人片冈岩,于1921年出版的“台湾风俗志”一书中,纪录关于番肉一事,[17]他写道,住在南投厅埔里社以北邻接番地的汉人,杀一个番人举庄的住民都会前来庆祝,他们将首级插于枪尖上游行,该队伍“应他庄邀请去游行”,游行结束将遗体“寸断煮熟,切片分食”。[18]
曾任记者以及美国驻台领事的达飞声,于1903年出版的“福尔摩沙岛的过去与现在”(英语: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中谈论1880年代末期至1890年代初期的清政府与大嵙崁原住民间的战争的段落后认为:“清政府在遣兵攻打生番期间,汉人竟在市场上公开贩售生番肉⋯⋯”,“⋯⋯根据古早迷信,坚称吃生番肉稳当强身固精,勇气百倍,所以有些人以这种理由当作这种吃食习惯的借口⋯⋯这种理由是禁不起检验的,详细思量,只不过是食人文化(cannibalism)的余孽⋯⋯1891年山区战乱期间,生番肉与猪肉一样,装于竹篮,公然在大嵙崁市场,当着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面前贩售⋯⋯”。[19]
原住民族也有近似的食人记载,例如英国传教士甘为霖另外提到,埔里的平埔族巴宰族妇人,因丈夫被生番所杀,将猎到的生番遗体煮来吃、或台湾原住民在出草后,把割下来的首级,与粟米、小米一同放入锅中烹煮,并认为食用这类可增加勇气,来抵抗外来者,另外生番部落则将脑浆制成的膏状食品,视为招待贵宾的食物[20]。据说马偕也曾目睹大溪山区原住民食用汉人脑浆,发泄仇恨的情形[21]。
Remove ads
对于汉人食用番肉和番膏的行为,学者周宪文认为是“文明与野蛮的反照”[22]。另一位学者谢继昌则认为:“埔里人之说所以食用番肉和番膏,一来是极为痛恨生番,二来是吓阻生番来杀害埔里居民”。[23]
学者陈龙廷则以英国人类学学者詹姆斯·弗雷泽“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的食人动机理论延伸综合报告,詹姆斯·弗雷泽认为“野蛮人之何以会吃掉文明人”,吃了某人是为了获得他的某种特质,如获得文明人的道德与智力,陈龙廷以此反向进一步认为:“......可能潜意识地认为台湾原住民嫉妒他们的文明,因而想像原住民会吃掉他们,占有他们的文明。因此,在汉人的社会中,把番肉作为食物,把番膏作为药材,是企图将台湾原住民予以非人化,剥夺其作为人的尊严和的地位,是文明/人与野蛮/非人二元对立中帝国对边陲文明的藐视”。[24]
参阅
注释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