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Remove ads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简称私隐专员公署隐私署;英语: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缩写PCPD),为于1996年8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机构,目标是为确保香港各界遵从于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以保障个人资料隐私的恰当应用。

事实速览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法定机构概要 ...
Thumb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总部所在大厦──大新金融中心(图中右方黑色玻璃外墙大厦)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总部位于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12楼及13楼1301-1304室,于2006年3月25日前位于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公署处理案件的手法遭市民质疑,例如在没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个案坚持控告对方(Eastweek Publisher Ltd & Anor v Privacy Co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而在壹周刊明显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时认为壹周刊没有违反条例(Kam Sea Hang Osmaan v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1]

Remove ads

历任首长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首长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简称私隐专员,由行政长官委任。

相关法律

相关事件

打击“起底”

2021年10月8日, 《私隐条例》下打击“起底”行为的条文生效,将“起底”行为刑事化,并赋权私隐专员就有关罪行进行刑事调查及检控,私隐专员亦可就“起底”讯息发出停止披露通知,以停止“起底”讯息的披露。[10]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