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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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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7月25日公布的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1]。
本名录包含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史迹和纪念建筑四类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处。
一、古遗址(共4处)
二、古墓葬(共2处)
三、古建筑(共24处)
四、近现代史迹和纪念建筑(共1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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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入已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共10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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