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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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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于1988年12月20日以辽政发〔1988〕10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9处。其中含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7处、石窟寺3处、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47处、古遗址31处、古墓葬8处。此外,另有2处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并入第一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1]
1997年辽宁省政府公布第五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时,将巍霸山城与第四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项目清泉寺合并为一项,称为“巍霸山城和清泉寺”。[2]2003年第六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的刘少奇同志秘密居住地并入第四批公布的中共满洲省委旧址。[3]2014年第九批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葫芦岛筑港办公楼旧址并入第四批项目葫芦岛筑港开工纪念碑。[4]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7处)
石窟寺(3处)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47处)
古遗址(3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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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葬(8处)
合并项目
备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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