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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媒体基金会控告美国国家安全局案
美国官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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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媒体基金会等诉国家安全局等案(英语:Wikimedia Foundation, et al. v.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 et al.),是指包括拥有维基百科网站的维基媒体基金会联合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人权观察、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国际笔会美东分会、全球妇女基金会、《国家周刊》、拉瑟福德学会及拉美地区驻华盛顿办公室八大组织[2][3][4],于2015年3月10日联名委托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为诉讼代理人,向美国国家安全局与美国司法部发起的诉讼,指控两者对维基百科的用户实施群众监控。[5][6][7] 诉讼人声称,国家安全局与司法部的上游收集监听计划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保护言论自由,与《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中的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条文。[2]
2015年10月,美国马里兰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8]4个月后,维基媒体基金会上诉至美国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9]二审认为初审判决基本合适,不过原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主张“可行”,准许发还下级法院重审[10],同时撤销其他原告方的诉讼。[9]结果下级法院裁定基金会没有继续索赔的资格,后续上诉也被第四巡回上诉法院驳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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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上游收集监听计划最早由前国安局职员爱德华·斯诺登于2013年5月揭发[12]。在本案之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便已经代理过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控告克拉珀案,结果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而在斯诺登泄露的国安局文件中,有一份介绍敏感分隔资讯的简报,里面特别将维基百科列为HTTP监视的目标,维基媒体基金会因而以此指控国安局侵犯用户宪法第一和第四修正案权利[13]。
自克拉珀案以来,美国政府确认了国安局进行上游搜集的关键事实,特别是对没有嫌疑的人进行搜集[14]。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律师帕特里克·图米(Patrick Toomey)指出,此案对于原告而言特别重要,因为原告每年进行数以千亿计的国际通讯[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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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进程
2015年8月6日,案件原告美国国安局及美国司法部提出撤诉动议,理由是原告方没有合理证据证明受到上游搜集损害,缺乏起诉理据。对此,电子前哨基金会代表图书馆员及书店店主发出法庭之友[16]。双方于2015年9月25日的听证会上进行辩论[17]。
2015年10月23日,马里兰州地方法院基于当事人资格驳回诉讼,地区法官T. S. 埃利斯三世裁定原告没有合理证据证明受到上游搜集,并援引了2013年克莱普案的判决[18][19]。维基媒体基金会表示会提出上诉,因为指控其来有自,上游监视无疑捕获了到用户社群及基金会本身的通讯内容[20]。电子前哨基金会认为案件牵涉的监控计划是秘密行动,以缺乏当事人资格的理由撤诉不合理,敦促联邦法庭解决上游监控带来的严重宪法问题[21]。2016年2月17日,原告方向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上诉[22]。
2017年5月23日,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正式撤销下级法庭的裁决[23][24],指基金会对国安局违反第四修正案的指控合理,“当事人资格足以证明裁决文面违宪”,认为国安局搜集隐私数据所造成的潜在伤害难以预测[9][23]。因此,上诉法院将案件发还马里兰州地方法院,要求继续审理[10]。相反,法庭支持埃利斯撤销其他原告方的诉讼,认为他们没有足够证明业务受到上游监控范畴影响[9][23]。
2019年12月16日,地区法院裁定基金会没有继续索赔的资格。2020年2月14日,基金会向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25]。案件于2021年3月举行听证[26],同年9月再次被驳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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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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