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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斯特·杜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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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斯特·杜勒斯(英语:John Foster Dulles,/ˈdʌlɪs/ DUL-iss};1888年2月25日—1959年5月24日),美国共和党政治人物、第52任美国国务卿(1953年-1959年)。冷战早期重要人物,主张强硬态度对抗苏联与中国共产党。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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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杜勒斯早年曾任律师,自1944年起成为共和党外交政策主要发言人;1945年,他作为顾问参加旧金山会议。他在1946年、1947年和1950年作为美国代表出席了联合国大会。1949年7月7日至同年11月8日,他短暂出任纽约州联邦参议员。1950年6月17日,他以杜鲁门的外交顾问身份在韩国一侧视察了三八线。



艾森豪威尔在1953年成为总统之后,选择他为国务卿。在美国国务卿任内,杜勒斯是强硬的反共主义者。当时,麦卡锡主义笼罩美国,杜勒斯曾任联合果品公司纽约法律事务所股东,他及其弟弟中情局局长艾伦·杜勒斯为对抗危地马拉总统阿本斯宣布将美国联合果品公司在危地马拉大片限制荒废土地收归国有的政策,乃于1954年策动阿马斯从洪都拉斯入侵危地马拉。这件事使他成了控制各个香蕉共和国的名人之一。华盛顿杜勒斯国际机场即是为纪念他而命名。
1953年,杜勒斯出访埃及[1],当时埃及刚成为共和国。1954年,在日内瓦会议上,他命令美国代表团成员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握手;9月,杜勒斯访问台湾[2]和巴黎[3]。
1954年12月3日,杜勒斯在华府代表美国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签署《中美共同防御条约》[4]。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呼吁院会批准该约时将“台湾的法律地位”文件列入提案,“就此问题与杜勒斯国务卿检讨结果,委员会断定该约非足以解决台湾主权不明确性之文件。委员会同意附加声明于院会报告:‘就参议院所理解,该约不应解释为修正第六条所言及领域的法律地位或主权。’换言之,就美国而言,我们理解无论第六条所言之领域,亦及台湾与澎湖群岛的法律地位如何,皆不因该约的缔结而成为某种形式的解决。”[5][6]
1958年,杜勒斯访问摩洛哥[7];10月6日,蒋经国函电宋美龄:“父亲于上周曾往南部主持军校毕业礼返台北后为杜勒斯发表对我不利之言论而益为烦忙”[8]。10月23日,杜勒斯代表美国和蒋中正总统共同发表“联合公报”,蒋承诺不凭借武力收复大陆,“如艾森豪总统9月11日所言,反对武力侵略的立场是唯一符合世界和平的立场......两国政府重申致力于《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并回顾所依据的条约是防御性的。”但蒋中正根本没有放弃反攻大陆的念头,反而暗地里锲而不舍地进行多项作战计划,后来不了了之[9][10][11]。
1959年4月,因病提前辞去国务卿一职,同年5月去世。
纪念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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