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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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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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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树标[1](1954年8月20日—1995年1月20日),是一名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的连环杀手及强奸犯,是香港连环杀手“雨夜屠夫”林过云的模仿犯,因此有广州“雨夜屠夫”之称[2]。1977年,他曾犯下强奸杀人案但未被发现而因盗窃入狱服刑,出狱后开始在广州一带针对年轻女性作案。从1990年到1994年,他又杀害了18名女性。罗树标最终因这些谋杀罪被判刑,并于一年后被执行死刑[2][3]

事实速览 罗树标, 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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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罗树标1954年8月20日出生于广州,是一个工人阶级家庭的独生子。他在高中时期就开始偷窃,毕业后学习木工[4]。1974年,他因盗窃被送往劳改营劳教两年。1977年年初,罗潜入广州市家电研究所,在偷窃时被一名叫冯丽云的女子当场发现。为了不暴露行踪,他奸杀了该女子,但此案未被发现。两年后,他因盗窃被送往另一处劳改营,并在那里度过了接下来的三年[5]

1982年出狱后,罗于同年9月娶了刘美婷,并很快育有一子一女。1983年2月,他因盗窃被判五年徒刑,但在服刑期间仍继续偷窃文胸、内裤等女性内衣。1987年出狱后,他先在室内设计行业找到工作,随后转行从事私人运输行业。

根据他后来的自白,在这段时间里,他经常观看色情或血腥暴力的视频,其中一部是关于香港连环杀手“雨夜屠夫”林过云,一位同样肢解女性并割下其生殖器的连环杀手的案件。罗声称,他觉得这些行为“刺激且具有挑战性”,并产生了强烈的模仿欲望。一开始他会偷取女性内衣,并将详情记录在笔记本上,据统计至少有208次这样的行为。自1989年起,罗开始收集当地时装店丢弃的破损全身塑料模特,并将它们组装成自己的女性“模特”,再穿上偷来的衣物供自己欣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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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案

从1989年到1994年9月被捕之前,该案犯罗会驾驶卡车在天河区四处游走,并在此过程中至少搭载了260名妓女[7] 他通常会杀害不服从他的人,例如要求他戴套、拒绝第二次发生性关系,或者查看他的车牌号。[5]

1990年2月7日晚上,罗在新洲路段开车徘徊了约两个小时,之后搭上一名年轻女子,并将她开到琶洲奶场。在那里,他开始强奸该女子,但由于女子奋力反抗,他将其杀害,随后对尸体实施奸淫,然后将尸体丢弃在敦和路路边。第二天,他去查看是否有人发现了尸体,并一度担心警方会来逮捕他。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罗逐渐确信警方只会调查与受害者有亲密关系的人,而他自然不在嫌疑范围内[5]

流行文化

其案件在1995年被改编为香港电影《广州杀人王之人皮日记》。[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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