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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云林地方检察署
檢察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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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云林地方检察署,简称云林地检[1]、云检[2],为中华民国的检察机关,对应台湾云林地方法院。[3]
历史沿革
“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检察处”于民国53年7月1日成立,云林县在未成立法院之前,民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全由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暨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检察处管辖。台湾嘉义地方法院于民国45年4月间在云林县虎尾镇公安路56号设立“台湾嘉义地方法院云林庭”,受理云林县除北港镇、四湖乡、口湖乡、水林乡以外,其余十六乡镇市之民事案件;至刑事案件,仍由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受理。民国46年间,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检察处以云林县距离办公地点遥远,在虎尾镇院前街毗邻“云林庭”之处,成立“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检察官云林办公处”。该处所亦为“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检察处”成立伊始之办公场所。本署与台湾云林地方法院目前共同使用之办公大厦(即本署第一办公室),于民国54年底完工启用,为首任院长褚剑鸿、首席检察官石明江筹建。后因业务量及人员增加遽速,经多次扩建仍不敷使用,适于89年间,台湾云林看守所迁建启用后,所遗留旧办公厅舍移拨本署使用,设立本署第二办公室。 民国78年12月24日配合法院组织法修正,“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检察处”再更名为“台湾云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机关首长"首席检察官"同时改称"检察长"。法院组织法增订第114条之2、法务部组织法修正第5条条文经总统107年5月23日公布,自107年5月25日起生效,检察机关名称去法院化,地方法院检察署改称地方检察署,本署更名为“台湾云林地方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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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区域
机关组织
- 检察长
- 襄阅主任检察官
- 主任检察官
- 检察官
- 检察事务官
- 书记处
- 纪录科
- 执行科
- 文书科
- 总务科
- 研考科
- 资料科
- 法警室
- 观护人室
- 法医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统计室
- 政风室
- 资讯室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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