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英语:Former French Mission Building),又译前法国海外传道会大楼[2],是香港法定古迹之一,位于香港岛中环炮台里,于1997年至2015年为香港终审法院的所在地。
大楼现时由律政司管理。
Remove ads
历史

大楼前身的建筑物名为“庄士敦楼”(Johnston House),最初建于1842至1843年,以1841至1842年间获委任为香港署理行政官的庄士敦命名。1842年,庄士敦第二度署理香港行政官职务时,砵甸乍曾授权庄士敦于中环一小山岗上修建一所楼高两层的大宅,以作官邸及办事处之用,落成后乃命名为“庄士敦楼”,首两任港督砵甸乍及戴维斯后亦曾以此大楼作临时官邸。[3]:14-15[4]:22-23
自从戴维斯于1846年搬到坚道居住之后,大楼曾多次易手,先后用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饭堂及俄罗斯领事馆。1879年起,大楼由汇丰银行董事庇理罗士所拥有。大楼于1890年更名为“比更士菲楼”(Beaconsfield House),以纪念当时英国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拱北爵士),而华人一般将其称为“拱北楼”。
但值得留意的是,大楼北面亦有一座柏拱行(Beaconsfield Arcade),为香港首座多层购物商场,1960年4月重建后改称拱北行(Beaconsfield House)和今日的长江集团中心。

Remove ads
1915年,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当时主要在越南以及中国的西南地区、两广和东北传教)购入该座建筑物重建,作为行政总部之用途,由利安建筑师事务所设计,工程于1917年3月完成,外观一直维持至今。香港日治时期,日军曾经占用该座大楼为日本宪兵总部。
1945年8月30日香港重光,当时香港辅政司詹逊曾于该大楼成立临时政府总部。1953年,香港政府购回大楼,最初为教育司署总部,1965年改为维多利亚地方法院,1980年成为香港最高法院所在地[5]。1983年,大楼再改为政府新闻处办公室,1989年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迹[6]。
1997年7月1日,该大楼用作香港终审法院,直到2015年9月7日起迁至旧最高法院大楼。
特色

重建于1917年的大楼,属于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现时在香港已所剩无几。整座大楼以花岗石和红砖盖成,楼高三层,并附有地窖及角楼。而其北面有一座圆顶的小教堂。
轶事
香港电台电视节目《国安法事件簿》及《国安法事件簿2》也是在此处取景拍摄。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