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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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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根标准(英语:Sagan standard)指的是一句格言,认为“超凡主张须有超凡证据”(Extraordinary claim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简称ECREE)[1]。
理据
不平凡主张指的是不为既有的证据,也就是“平凡”证据所支持的主张。这类主张必须有新观测到的证据来支持,不然就是要重新诠释既有证据,而这样做很“超凡”。
有学者认为这格言是改写自拉普拉斯的格言(英语:Laplace's Principle),该格言认为“超凡主张提出的证据必须与其奇异度成正比”。[注 1]
历史
这句格言在1980年电视节目Cosmos因卡尔·萨根而变得普及。[4]有两篇1978年的文章也都用了一样的句子,其中一篇刊载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另一篇则由科内如‧罗摩奎师那‧劳欧所撰写并刊在《超心理学期刊》(Journal of parapsychology),两篇皆受之后成为《科学》期刊编辑的物理学家菲力普·艾贝尔森所引用。[5][6]
一些人指出,在更早以前,就已有非常类似但表达方式不同的说法。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就曾说过“不寻常主张的证据量必须与其不寻常度成比例。”[7][8]1808年,托马斯·杰斐逊曾说:“每天有成千上万我们无法解释的现象出现,但对于尚待得知的自然法则间缺乏类同的那些提出的可能真相,验证其真伪所需的证据,与验证难度成比例。”[注 2][9]在1978年的《论非凡:尝试澄清》(On the Extraordinary: An Attempt at Clarification)一文中,社会学家马塞罗·突鲁西(Marcello Truzzi)说:“非凡主张需要非凡证明。”[注 3][10]
在2004年,脚踏车选手蓝斯·阿姆斯壮曾以“超凡主张要有超凡证据”(Extraordinary allegations require extraordinary evidence)这段话回应记者大卫·华许提出他使用禁药的传闻。[11][注 4][12]阿姆斯壮最终在2013年坦承使用禁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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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格言的批判
这句格言提升了对于非既有共识主张的证据标准,进而表现出对“正统”显著的支持,且对何谓“超凡证据”的判断,可以是主观且模棱两可,因此受到一些批评。大卫・戴明(David Deming)写道说:“科学不考虑两类证据。误用‘非凡主张要有非凡证据’不可免会导致减慢以科学建立可信知识的目标,应避免因而压抑创新及保持正统的状况。”[注 5][14]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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