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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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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共和国总统 (荷兰语:President van de Republiek Suriname),是苏里南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三军统帅和国务委员会主席。1975年独立时原为内阁制虚位元首,政府由苏里南总理担任。1988年总理职位被废除,总统直接领导政府。
职权
总统拥有广泛的职能权力。总统有权任命和解聘部长、签署法案以及任命和解聘外交人员。经国民议会批准,总统可以宣布战争和进入紧急状态。经国民议会同意,总统可以缔结外国条约和协议。总统还行使礼仪职责,例如颁发奖章、接见外国外交官和赦免。
资格
候选人必须是苏里南国民(在该国居住至少六年),年龄至少30周岁。候选人必须赢得议会至少三分之二的选票才能当选。如果三轮选举后没有候选人赢得三分之二的选票,则由议会和地方政府官员组成的联合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在这种情况下,只需简单多数即可。
选举
总统和副总统由国民议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对国民议会负责。总统在任期间,不得再担任政治或商业方面的其他职务。
历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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