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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廷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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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廷谟(?—1661年8月12日(永历十五年七月丙寅)[1]),嘉言福州府闽县[2]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裴廷谟是吴贞毓的岳父,担任户部员外郎永历八年(1654年)爆发十八人之狱,他被孙可望擒获,遭拷打到断臂,后来得释,升任仪制郎中。两年后(1656年)他和高𪟝邬昌琦许绍亮上疏劝告李定国刘文秀不要和马吉翔过分来往,遭永历帝杖打一百五十次,并除名;不久李定国在金维新劝谏下联同刘文秀解救他们,才能恢复官职[2][3]

永历十二年(1658年)三月,裴廷谟和许绍亮、金简、周官接连疏劾马吉翔,未获理会,后来他和邬昌琦一同在咒水之难遇害[4][1]

引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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