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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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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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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督察英文Probationary lnspector of Police,缩写PI)俗称“见习帮”、“猪仔帮”、“朱粒”和“一粒花”,是香港警察职级中的其中一级督察级职级,1972年警队架构重整后设立,为警官的级别[1];职级与督察高级督察一样,位于警署警长之上,总督察之下,负责担任小队指挥官。截至2009年年底,香港有逾1,700名(不包括总督察在内的)督察级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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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务处见习督察肩章

徽章衣饰

见习督察的衬衣白色肩章英国陆军少尉的军星为蓝本,香港主权移交以后改为上有洋紫荆花的一枚军星。

历史

根据于1949年入职的退休督察李福基忆述,在成功获得聘用后,被安排进入警察训练学校接受训练,同期的20位见习督察均为华人。当时,上述班别被独立唯一,没有与外籍见习督察共同接受训练。上述的见习督察中,有为数不少的在入职前,都曾经在不同的义务纪律部队或制服团体中服务,包括后备警察队圣约翰救伤队等等。

发展途径

见习督察于香港警察学院完成为期36周训练后,会进行第一阶段职业发展途径,详情如下:

  1. 会先被派驻军装巡逻小队12个月;
  2. 再被安排接受标准侦缉训练课程,为期9个星期;
  3. 然后被派驻分区调查队,为期12个月。

晋升途径

见习督察在该级服务满3年(即完成试用期)及通过第二标准考试后,方能晋升为督察[3]

降级/离职可能

见习督察在该级服务满3年,若然未能够通过第二标准考试,即未能够通过试用期,会被降级。须视乎见习督察的原来职级,有可能降至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警员职级;若果本来并非警务人员,而是经由公开招募程序直接投考成为见习督察,则会无法继续合约

著名见习督察

参见

参考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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