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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用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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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用宾(1543年—1617年),字道亨,号毓台,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云南巡抚,在任达十六年之久。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第七十名举人,五年(1571年)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二十六名,三甲八十九名进士。礼部观政,授长洲县知县,万历三年(1575年)七月选授试监察御史,四年三月实授广西道御史,七月出督山西河东盐课,养病,七年复除河南道御史,八年巡按南直隶庐凤淮扬等处,因忤逆张居正,十年二月出为四川布政使司右参议,十二年五月升浙江嘉湖道兵备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浙江布政使司温处道右参政,十八年升浙江按察使,二十年升湖广右布政使。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1],二十六年五月加升右副都御史。任内抵御缅甸入侵。二十九年七月剿平云南逆酋猛奉等,加升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照旧巡抚,十二月荡平云南十三寨,升俸一级,荫子陈斗昭为锦衣卫百户世袭注衣中所。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二月,云南凤夷阿克(即凤腾霄)叛变,攻陷城郭,残杀官民,武定府知府携带府印逃入省城;阿克长驱而来,索要武定府印。陈用宾率部被围,权宜之计让出府印。之后率部进攻逮捕阿克,并献俘京师。八月以滇南失事,政敌挟私报复,以“失城弃印”论,陈用宾与总兵沐睿被押送京师问罪,三十七年二月下狱,九年后死于狱中,追谥襄毅[2]。
其墓志《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加一品俸毓台陈先生暨配夫人赵氏墓志铭》,收于黄克缵《数马集》四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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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著作有《悟真注疏》,还有《还真大旨》、《大道指南》、《道德经契心录》、《还初笔记》、《伊川三大难事说》、《达意草》等。
家族
曾祖陈惠;祖父陈逊;父陈春,前母林氏;母许氏。慈侍下[3]。子陈斗昭、陈斗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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