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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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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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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肇敏(1940年7月10日),中华民国空军二级上将退役,日治台湾台中州员林郡溪湖街(今彰化溪湖)人,为江国庆案空军作战指挥营区指挥官,事件受当时案发上级空军政战部指导侦办重要证人,涉嫌疑犯上级才是该被法办而被衍饰。 过去为前总统李登辉陈水扁两人爱将,曾任国防部部长空军总司令,2002年因备受陈水扁欣赏而获升为国防部军备副部长,后期拒绝陈水扁要他出任退辅会主委的邀请[1],并加入陈水扁三一九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2008年,马英九就任总统,他不顾社会反对下,让陈肇敏出任马英九政府首位国防部部长,也是史上第二位台湾本省籍国防部部长。是继唐飞李天羽以来,第三位空军出身的国防部部长。

事实速览 陈肇敏, 总统 ...

2012年4月,因涉嫌江国庆案重创国防部形象与民众对于国家司法的信任,遭监察院认定重大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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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长任内言行

因本省人背景而出任国防部长

2008年,马英九当选总统,当时陈肇敏已退伍,马英九却挑选离开军中四年之久的陈肇敏出任。除了有为多人强争大位的局面解套外,陈肇敏的台湾本省籍背景可能是获得出线的重要原因之一[2]

陈水扁319枪击案失言事件

2008年5月21日,陈肇敏以新任国防部长身份列席立法院国防委员会备询时,曾经语出惊人地表示三一九枪击案“陈水扁肚子的枪伤,根本就不是在2004年3月19日当天在台南市金华路第一现场所造成。”等话,曾引起一阵哗然[3]

88风灾拍照延宕救灾进度事件

2009年8月,因莫拉克台风造成南台湾八八水灾,当时虽有许多台湾媒体认为军方救援不力,但陈肇敏仍未强迫军方在13级强风豪雨中上山。8月13日,陈肇敏抵达台东知本溪视察工兵搭桥进度时,救灾官兵为迎接部长而立正恭迎陈肇敏,陈肇敏当场下令工兵停下救灾动作,以便和他一起拍团体照留念,国军的救灾工作因此被迫中断40分钟[4][5]。8月19日,陈肇敏以救灾不力为由向行政院院长刘兆玄递出辞呈,下台负责[6];但刘兆玄在下午的记者会上表示,国防部长陈肇敏口头请辞,9月初讨论改组时一并考虑。目前这段时间,他请两人全力投入救灾与重建,不要懈怠。2009年9月10日,刘兆玄内阁总辞,陈肇敏也随之下台,由退辅会主委高华柱接任。

江国庆案

1996年9月12日,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女童遭到奸杀身亡一案,空军上兵江国庆遭军方指控犯案,隔年迅速枪决,后证实为冤枉。

2010年时,监察院指其违反当时之军事审判法,但重启调查时已经过法律追诉期,难以惩诫。

2011年5月24日,检方以本案发生于民国85年间,因距今已超过十年法定追诉期而无法追诉,本案以不起诉处份侦结[7]。隔日下午5点,陈肇敏前往江家拜会江母遭到拒见[8]。<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100年度侦字第10617号处分书>认定陈肇敏等人涉及冤杀江国庆,但以追诉期已过等理由,予以不起诉处分,北检认为被告陈肇敏身为部队主官,急于破案,弃军事检察官主导犯罪侦查权限于不顾,反裁示由未具军法警察官或军法警察之“反情报队”接办主导案件侦查,将江国庆冤杀[9]。陈肇敏被列入江国庆案的“狗官名单”的18人之一。

2011年11月29日,国防部派员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对陈肇敏等8人声请假扣押[10]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2012年4月12日表示,江国庆案刑事补偿事件,经过北部地方军事法院15次求偿审查会议,并邀请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8人到庭答辩,只有当年的保防官邓震环表示悔意,愿意赔偿,其余涉案包括陈肇敏、曹嘉生、黄瑞鹏、柯仲庆、何祖耀、李植仁等6人,则加以悍拒。审查会议于是决议,表示悔意的邓震环酌情赔偿280万元(并已缴交),其他人包括陈肇敏各求偿新台币1,474万714元,总计求偿9,124万4,284元。这是刑事求偿法在去年修订实施后,军法求偿额度最高的首例[11][12]。 2014年7月,监察委员指出,当年陈肇敏亲笔写了8张小纸条干涉办案,只采取对江国庆不利的证据,造成军方无法独立审判。[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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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桃园基地弹药库遭窃案

1999年10月3日,空军桃园基地指挥部B区弹药库遭窃一案,军方调查人员诬指该基地的王姓、苏姓与罗姓三名士兵涉案,三员遭刑求与殴打,甚至威胁活埋。三名士兵在屈打成招后,真凶则因犯下他案而被捕,三人获改判无罪,办案军官也被陈肇敏撤职。

江国庆案发生时的空军作战部司令是陈肇敏,弹药库遭窃案时空军总司令为陈肇敏[14],陈肇敏本人认为已被枪决之江国庆当时在他面前的下跪是因为犯案而要表达歉意,至今仍未表达刑求与误杀江国庆一案表示歉意与悔意,并拒绝道歉与认错;在江案爆发前,还曾接受访谈将此事当成功绩炫耀。

媒体评论和舆论看法

  • 对于儿子江国庆遭冤杀,江母主张要告陈肇敏为首的官员们杀人罪,江母王彩莲说道:“告他们杀人罪啊!这个不是误判、不是误杀,这是谋杀[15]
  • 江国庆的叔叔江支昌在电视谈话节目痛斥道,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都是“共同杀人犯”,而且陈肇敏不承认错误,还认为这个案子破得漂亮,根本已经没有心肝,“江国庆一条命,换来他们的升官”。江支昌认为,国赔是花国人的钱,应该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的财产来赔才对,还说道:“什么是追诉期已过?根本是包庇、官官相护,这是谋杀,应以杀人罪处刑。[16]
  • 对于江国庆冤案,立委罗淑蕾认为陈肇敏是杀人犯。罗淑蕾说:“他心里一辈子都不会安,不管他到哪里去,人家都是把他当杀人犯看待。[17]
  • 立委邱毅表示,江国庆案是检察官刻意错用法条,帮当年陈肇敏等九名军官脱罪;他将到台北地检署,告发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当年军方人员杀人罪。邱毅指出,江国庆案侦结,相关的九名军官都获不起诉处分,原因包括法定追诉期已过等之原因。邱毅认为,其实是检察官引用刑法304条强制罪,因此追诉期只有十年,但就当时情境,不论刑法125条滥权追诉罪、刑法126条凌虐人犯罪,甚至是“杀人罪”等,追诉期都长达20年或30年;检察官运用资讯优势,刻意错用法条来帮助九名军官脱罪。邱毅并指出,法务部称滥权追诉罪只适用司法官,但当年这九名军方人员已有办案之实,就已经是实质上执行司法工作的“身份犯”,不可卸脱法律刑责。邱毅说道:“即使相关法条都不能适用,难道冤杀江国庆,没有“杀人罪”的嫌疑吗?”邱毅在告发状指出,这陈肇敏等九名军官显为杀人罪的共谋共同正犯[18]
  • 民进党于记者会表示,江国庆案包括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九名军官不起诉,总统马英九却仅以“检讨追诉期”回应,这是在转移焦点,因为这是特侦组官官相护,故意引用错误法条[18]
  • 中华民国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少将于记者会上以“人神共愤”形容陈肇敏等造成江国庆冤死的官员[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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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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