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韦澳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韦澳(?—?),子裴,唐朝官员

韦澳属京兆韦氏逍遥公房,韦世康九世孙,宰相韦贯之的长子。大和六年(832年)进士,有十年不仕。历官户部侍郎,唐宣宗朝,先后担任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大中八年(854年),韦澳认为科场腐败,写有《废等第》一文,称“全非考核,尽系经营”[1]。大中十年(856年)五月二十五日,官京兆尹(首都市长),国舅郑光的庄吏抗税,欺压百姓。韦澳将他拘捕到案。宣宗在延英殿询问韦澳此事,并为其说情[2]。大中九年(855年)五月,著有《诸道山河地名要略》[3]

家庭

妻妾

  • 妻裴氏,二子三女
  • 妾李越客,四子二女

子孙

  • 韦庾,刑部侍郎,判户部事
  • 韦庠,字宾虞
  • 韦廱,字德华,户部侍郎、翰林承旨学士
  • 韦序,字休之
  • 韦郊,字延秀

注释

参考书目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