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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阵线
香港政治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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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阵线,是一个在2015年成立的反共派组织,高举香港民族主义,主张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赋予的权利,提出民族自决,从而实现香港独立。
2018年9月,梁颂恒担任发言人[2]。2020年6月30日中国人大通过《港版国安法》之后,由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唯海外分部继续运作。[3]
政治理念
香港民族阵线在其Facebook专页引述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 第壹编第一条》,“所有民族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该组织认为,香港在英国殖民地时期已经发展出独特的文化和价值观,加上近年对于中共殖民的仇恨及恐惧,故已经具备成为民族的主要条件,并且应拥有民族自决的权利。不过,该组织指1980年代的中英谈判中,香港人被隔绝于谈判桌外,无法参与其中,因此丧失自决的权利。该组织在香港民族语言及文化面临中共压迫的情况下,决意尽全力捍卫香港民族之根本,并重夺失去的自决权利。[4]
历史
2020年6月30日,香港民族阵线宣布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而海外分部继续运作。[5]
管有炸药事件
2019年7月20日清晨,香港警察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表示早前接获线报,持法庭手令突击搜查在新界荃湾德士古道142号一座工厂大厦20楼一单位,破获爆炸品仓库及一批武器,当中发现的危险品包括至少1公斤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烈性炸药、10枚以电油制成的燃烧弹、一批武器及镪水。在检获证物中,有反修例标语及写有香港民族阵线的衣服。警方拘捕一名27岁男子卢溢燊,涉嫌无牌管有爆炸品。警方指现场为制作爆炸品的实验室,形容极度危险。[6]警方后来疏散大厦内的人后于天台引爆爆炸品。[6]及后警方拘捕一名男子。香港民族阵线20日在社交网站发文,承认被捕男子是组织成员,已有律师协助保释,发言人梁颂恒称,仓库一直只存放音响及其他宣传物资,不知为何有爆炸品在单位内,也无任何制作爆炸品计划。[7]同日晚上,警方在荃湾和上水拘捕两名25岁侯姓及邓姓男子,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6]
社会对事件反应两极,有人庆幸警方在反政府游行前发现危险品,也有人怀疑警方为了政治目的插赃嫁祸。[8]有在同一大厦的商户认为疑点重重,因为单位狭窄,难以摆放警方声称的大量危险品。[9]
亦有人质疑危险品并非警方声称的TATP,因警方当场引爆1.5公斤危险品,[7]但专家表示280克TATP已足够炸毁一架飞机,[10]警方不会贸然在民居附近引爆足以炸毁四架飞机的危险品。
7月22日,27岁男子卢溢燊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控方形容本案揭发的是香港回归以来最大的爆炸品制造工厂。[11]辩方指控方的消息未必可靠,而且指控薄弱。[12]案件于10月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控方指警方完成对爆炸品的调查,确认为TATP炸药。[13]11月25日,控方修改控罪为制造炸药意图危害生命或财产罪。并申请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审理。[14]2020年1月6日,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控方表示尚未准备好将案件转介高等法院的文件,申请再押后至3月2日提讯,获裁判官黄士翔批准。被告须继续还柙候讯。[15]
鉴于COVID-19疫情爆发,司法机构延期审讯至8月3日。辩方表示由于被告近日转换法律团队,检视法律文件须时,加上疫情导致未有机会洽谈,希望押后审讯。裁判官郑纪航将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早上9时30分东区裁判法院再审,被告继续还押看管。据悉控辩双方会就控罪作出认罪协商,郑官催促控辩双方尽快完成有关事宜。[16]
4月23日,被告卢溢燊承认1项管有爆炸品意图藉以危害生命或财产罪。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出,被告宣扬香港独立和颠覆国家,潜在危险媲美叶继欢案。判刑须极具阻吓力,因此重判被告监禁12年。[17]
参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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