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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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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俨(1606年—1654年),字中孚,号岱舆[1],别号钵庵,北直隶静海县(今属天津市)王二庄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顺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十四年五月母亲曹氏去世丁忧。十六年秋服阕,补原官,纂修六曹章奏,充经筵展书官,值起居注。明亡,降李自成。南明福王时,定“从贼案”,高尔俨及党崇雅、卫周祚都被定案。[2]
清军入关后,征补原官。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擢任内翰林秘书院侍读学士,充修史副总裁,管诰敕撰文,同年七月擢礼部右侍郎。顺治五年(1648年),调任吏部右侍郎。后加右都御史。顺治八年(1651年),任吏部尚书。次年被御史吴达弹劾,上疏请求罢官。顺治十年(1653年),重新起用,晋弘文院大学士,同年因病回故里。顺治十一年(1654年)卒,年四十九。追赠少保,谥文端。[3]
著作
有《高文端公文集》。
家族
长子高恒懋,辛卯举人,娶王氏(延绥巡抚王正志侄女),生子高缉睿;次子王恒泰,邑廪生,早卒,娶刘氏,癸未进士刘世杰女。一女嫁明河南巡抚玄默之孙玄钊,一嫁临洮同知姚思虞之子姚景申,一嫁汾州府推官萧赋颖之子萧济美。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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