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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德国国会选举
威瑪德國國會選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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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国会选举(德语:Reichstagswahl März 1933)于当月5日在德国举行,改选帝国议会全部647个席位。此次选举是德国魏玛共和时期最后一次国会选举,距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即纳粹党)于1933年初掌权不到二个月,选举前六天并发生了著名的国会纵火案;冲锋队在选举前发动暴力事件,镇压共产党人、左派份子、工会主义者、社民党人和中央党人。此次选举同时也是1990年两德统一前最后一次全国多党制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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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1933年1月30日,德国联邦大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即纳粹党)领导人阿道夫·希特勒为德国总理,宣告纳粹党掌权的开始。希特勒上任后即解散国会,并宣布进行改选。之后,纳粹的冲锋队开始对各地的德国共产党(简称德共、共产党)办公室和左派人士的住所发动暴力攻击[1]:20-22;至二月下旬,暴力事件延烧至德国社会民主党(简称社民党)方面,社民党的会议遭到冲锋队闯入破坏、多名社民党党员遭到殴打,一些社民党相关的报刊也被迫停刊[1]:318-320;就连德国中央党(简称中央党)也无法幸免,不仅支持中央党的政府官员遭到排挤,中央党在西发里亚举行的会议也屡屡受到干扰[1]:322。只有纳粹党和德国国家人民党等少数政党得以不受干扰的进行竞选活动。
在选举开始前六日,德国的国会大厦遭到纵火,造成国会纵火案。希特勒借此依据《魏玛宪法》第48条让兴登堡签署《国会纵火法令》,废除了许多《魏玛宪法》赋予德国公民的权利,并使政府得以在选前逮捕德共领导人恩斯特·台尔曼和超过4,000名德共干部及党员,有效压制共产党势力,巩固了纳粹党的地位[1]:331[2]:876;尽管如此,政府基于德共可牵制社民党势力,以及惧怕共产党人暴动等等考量下并没有解散德共[2]:882。直至选举当天,法院方宣布德共为非法组织[1]:335-336。另外,卡尔·冯·奥西茨基、埃里希·米萨姆、路德维希·雷恩、埃贡·基施和马克斯·霍丹等与纳粹党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也遭到当局监禁[3]:9。
为了进一步确保纳粹党在选举中的优势,超过50,000名冲锋队、党卫队和钢盔前线士兵联盟成员被任命为辅警,即所谓“协助警察”,对选举及投票过程进行“监视”[1]:33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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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纳粹党共获得17,277,180票(得票率达43.91%),在全德国35个国会选区中的33个成为最大党(中央党为剩余2个选区的最大党),并取得帝国议会647个席位中的288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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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党得票比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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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得票比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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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党得票比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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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得票比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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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无可置疑地完全摆脱了1932年11月德国国会选举呈现的下滑趋势后纳粹党取得了更好的成绩,然而表现并没有达到希特勒的预期,迫使其暂时保持与德国国家人民党(黑白红奋斗前线)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在国会的席次优势[1][4]。3月17日波茨坦日的仪式加深了形式外的信任关系。随后的3月23日通过《授权法案》。
参见
- 德意志国第八届国会议员名单
- 德国魏玛共和时期国会议员名单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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