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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列支敦士登修宪公投
列支敦斯登公民投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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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列支敦士登[1]就限制列支敦士登亲王拥有的广泛否决权举行了修宪公投。这些修宪提案被 76% 的投票选民否决。[1]
背景
在列支敦士登2011年关于堕胎的公投之前,列支敦士登摄政王阿洛伊斯曾威胁将否决允许在怀孕前12周内自愿堕胎的法律,即使该法律以公投通过。[1][2]
该公投问题于2月9日获得承认,3月29日至5月9日期间收集了1,732个签名。[1]其中,有1,726 个被宣布有效,超过了强制公投所需的1,500 个。 [1] 列支敦士登议会于5月23日以18票对7票否决了该法律,随后确定了公投日期。[1]
拟议变更
拟议的修改将修改宪法第 9、65、66 和 112 条。[1]第 9 条原本规定“每项法律都需要经过亲王的批准才能生效”,此拟议变更打算将此条宪法添加“或在公民投票中批准”文字。拟议变更也打算删除宪法第65条“如果在六个月内未收到亲王的批准,应视为不予批准”的句子。 [1]
公投宣传活动
因为此公投,支持修宪者发起了一项名为“让你的声音发挥作用”(德语:"Damit deine Stimme zählt")的倡议,以修改宪法,以防止亲王否决公投中批准的立法。 [1]为了对抗这场倡议,反对修宪者成立了一个名为“为了上帝、亲王和祖国”(德语:"Für Gott, Fürst und Vaterland")的组织。 [3]
列支敦士登亲王家族威胁要否决公投,如果此公投结果通过导致投票赞成列支敦士登亲王取消否决权。[4]而阿洛伊斯王储威胁要辞职,如果此修宪公投通过。 [5]
结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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