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轮台县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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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轮台县爆炸案,是指于2014年9月21日发生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的系列爆炸案,中国官方将此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1][2][3]。该事件造成6名平民、2名公安民警和2名协警死亡,另有54名平民受伤,40名袭击者被击毙或自爆身亡、另有2人被捕[1][2][3]。
经过
中国官方称,该袭击事件的组织者为买买提·吐尔逊(已被击毙),称其2003年从中专学校毕业后,逐渐产生极端思想,并称他自2008年以来,受宗教激进思想影响,在承包工程中聚集发展成员、形成组织[1][2][3][4]。
2014年9月21日17时许,该组织先后在轮台县阳霞镇一少数民族人士居多的农贸市场、阳霞镇派出所、铁热克巴扎乡派出所、轮台县城一商铺门口等处制造爆炸,造成2名警察、2名协警、6名平民死亡,54名平民受伤(维吾尔族32名、汉族22名,其中3名重伤)。有40名袭击者自爆身亡或被警察击毙(买买提·吐尔逊被击毙),另有2名袭击者被抓获。[1][3][5][6][7][8][9][10][11][12][13][14]
2015年,因轮台县一些单位、部门负责人负有责任,县委书记刘福林、县长吐尔逊江·阿不都力木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5]。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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