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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韩国民法部分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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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韩国民法部分修正案韩语:2020년 민법 일부개정안2020年 民法 一部改正案),俗称具荷拉法(韩语:구하라법),是韩国女子团体KARA”成员具荷拉过世后,她的生母在遗弃她多年后仍主张继承而引发的韩国法律修正案。

背景

2019年11月24日,首尔地方警察厅江南警察署表示,6时41分(韩国时间)发现具荷拉身亡,得年28岁[1][2][3]。具荷拉身亡再次引发韩国网民发起针对“加强网路犯罪及恶评行为的处罚”和“加强对性犯罪处罚”的请愿,一天之内超过20万人参与[4]

她的亲生母亲宋某在她去世后要求分得她的不动产变卖所得的一半。宋某在具荷拉9岁时就离家出走,此后20多年没有任何联系。根据具荷拉兄长的律师说法,具荷拉生前常常表达“对母亲的愤怒、遗憾与空虚感,并且认为母亲的抛弃行为对她选择自杀可能有一定影响”。甚至具荷拉的兄长还透露,“这位所谓的亲生母亲在女儿的丧礼上竟然要求与来悼念的艺人们合照”。[5]

修法过程

第一次修法

在具荷拉去世之前的2018年,已有针对民法第1004条是否侵犯财产权的宪法诉讼,但韩国宪法法院最终驳回了该诉讼,理由是‘未履行扶养义务’的标准过于模糊,因此不构成对财产权的侵害。[6]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在第1004条中新增违反扶养义务的内容,因此相关修法讨论仍然可以进行。

具荷拉的兄长开始呼吁修改现行的继承法,强调应该限制那些未履行养育义务的父母的继承权。现行的法律并未对这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7]只针对杀人、伤害、诈欺等极端情况下的继承人失格进行了规范。此外,现行法律中的“贡献分配制度”仅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承认父母的贡献,并限制另一方的继承权。[8]

2020年3月18日,具荷拉的兄长透过律师以具荷拉的名字为该法命名,向国会提出了国民同意请愿,主张增加继承人失格原因,如未履行直系尊亲属的保护与扶养义务,并放宽“贡献分配制度”中“特殊贡献”的概念,改为相对比较的概念。

2020年4月3日,‘具荷拉法’的国民同意请愿获得了10万人的支持[9],并提交至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进行审议。[10]4月29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针对‘具荷拉法’进行了讨论,并将其交由法案审查第1小委员会继续审议。委员会在讨论中指出,如果将“未履行扶养义务”等抽象概念新增为继承失格原因,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继承纠纷,进而影响法律的稳定性。此外,因继承人资格未能及时确定,可能会导致继承财产的债权与债务关系长期不稳。[11]尽管如此,共同民主党议员宋基宪表示,普遍共识是长期未履行扶养义务者不应享有继承权,但具体的条文制定仍需进一步讨论,并计划在5月国会内完成这项修法。[12]

然而,2020年5月20日,在第20届国会的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由于时间紧迫且议题繁多,‘具荷拉法’未能在法制司法委员会顺利通过,并随着国会会期的结束而自动失效。这意味着这项法案在第20届国会中无法获得进一步的审议机会,让具荷拉的兄长和支持者们深感失望。[13]

第二次修法

在2020年6月3日,第21届大韩民国国会上,共同民主党议员徐瑛教再次提出了‘具荷拉法’。2020年7月1日,具荷拉的兄长针对亲生母亲提起的继承分割诉讼首次开庭,庭审以不公开方式进行。[14]

2020年8月23日,亲生母亲在TV朝鲜《Exploration sidewalk seven》(韩语:탐사보도 세븐)节目中公开露面,声称‘我生了她,理所当然有一半是我的’,公开反对‘具荷拉法’的发言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强烈批评。[15]

2020年12月1日,被称为‘公务员具荷拉法’的《公务员灾害补偿法》和《公务员年金法》已通过并实施。根据新法,若有领取灾害遗族给付的公务员身亡,而其父母未履行养育责任,则经过审查后可不向该父母支付部分或全部给付。至于公务员个人财产,则依照民法处理,与一般职业者相同。[16]

2020年12月21日,光州家庭法院在继承财产分割审判中,承认了具荷拉父亲的养育贡献,并根据这一点将继承份额分为6:4。这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但仍无法否认在现行民法体系内,亲生母亲依然有继承权的现实。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确定。[17]

2021年1月7日,韩国法务部再次公布了民法修正草案,新增了第1004条之2等条文,内容为:如果继承人未履行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或有其他严重不当行为,则可以通过法院裁定剥夺其继承权。

2021年6月15日,民法部分修正法案通过了国务会议,并于6月17日提交国会,目前仍在国会审议中。[18]

2023年12月17日,与具荷拉事件相似的大洋号沉没事故中,一位船员金锺安失踪后,其在他两岁时便离家的亲生母亲时隔54年竟现身,试图独占公寓与保险金。这引发了‘唤醒国会内沉睡的具荷拉法’的声音。[19]

最终,因为政治分歧及立法优先级的问题,‘具荷拉法’再次未能通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并于2024年5月28日第21届大韩民国国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自动失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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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庭裁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2024年4月25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现行民法中要求即使对家人有虐待等不孝行为的人,仍必须依法分配一定比例的遗产(即留分)的规定违反大韩民国宪法。因此,“具荷拉法”的推动终于成为定局。宪法法院决定,规定留分的民法第1112条第1至第3项的效力将只承认到2025年12月31日为止,并且如果国会在此之前不修改法律,该条款将失效。宪法法院表示,“承认遗弃、长期虐待或在精神上、身体上虐待家人的继承人享有留分权,与一般国民的法律感情和常识相悖”,并且认为“未对留分失效事由另行规定是不合理的。”[22]

更多信息 民法条文,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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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法

在经过五年的时间与两次废止后,终于在2024年8月28日,‘具荷拉法’于第22届大韩民国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该法规定,继承人若作为被继承人的直系尊亲属,却严重违反扶养义务、犯有重大罪行,或对被继承人有极度不当的待遇,可被剥夺继承权。实际剥夺继承权须经由被继承人的遗嘱或共同继承人的申请,由家庭法院裁定。该法预计于2026年1月开始实施。此外,该法律还允许自2024年4月25日宪法法院作出相关裁决后发生的继承案件适用。[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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