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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鲁-诺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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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鲁-诺曼语(诺曼语:Anglo-Normaund;法语:Anglo-normand),亦称盎格鲁-诺曼法语,指的是在诺曼征服英格兰之后,在英格兰等不列颠群岛地区使用的古诺曼语。[5]它由诺曼底公爵威廉及其部下带到英格兰,它实际上是当时征服者所讲的诺曼底方言、法国西部和北部的奥依语、法国北部的皮卡第语等等在英格兰的条件下混杂而成的一门语言。盎格鲁-诺曼语作为英格兰的上层社会文学和行政语言,一直从12世纪延续到15世纪,这期间对古英语发展为中古英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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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盎格鲁-诺曼语”这一术语可追溯至人们主要将该语言视为诺曼定居者的地区方言的时代。如今则改用更通用的术语“盎格鲁-法语”,以反映随征服者威廉一同而来的定居者的更广泛的来源,同时也体现出自金雀花王朝以来巴黎法语持续不断的影响力。[6][7]
一些语言学家认为,“岛国法语”这一名称可能更为贴切,因为“盎格鲁-诺曼语”会使人联想到一种基于英语和诺曼语的混合语。而在一些学者看来,这样的一种混合语从未真正存在。然而,也有资料指出,这样一种混合语确实存在,并且它是起源于诺曼征服后在英格兰确立的诺曼法语的后裔语言。[8][9]
英语虽然最终没有被盎格鲁-诺曼语取代而成为死语,但它在接触过程中借用了非常多的后者的词汇,使得在词汇方面古英语和中古英语的固有词很多被淘汰或与之并存,而与同为日耳曼语的德语和荷兰语形成对比。盎格鲁-诺曼语在语法上对英语的影响不很显著,但有些固定词组的修饰语置后的语序上仍可见到盎格鲁-诺曼语的痕迹,如:Blood Royal(王室血脉)、attorney general(律政司)、heir apparent(法定继承人)、court martial(军事法庭)、envoy extraordinary(特命全权公使)和 body politic(政治身体)。[10]
英国皇家徽章至今仍使用法文书写君主和嘉德勋章的格言。前者为 Dieu et mon droit(“我权天授”),后者为 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心怀邪念者蒙羞”)。
“Dieu et mon droit”最早由理查一世于1198年使用(他讲盎格鲁-诺曼语,但无法证实他是否会说英语),在亨利六世时期被正式采纳为英国的皇家格言。该格言出现在英国皇家徽章的盾徽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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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发展
尽管盎格鲁-法语在王室宫廷中被广泛使用,但其并非英格兰王国的主要行政语言: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期,拉丁语才是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主要记录语言。然而,从13世纪中叶到15世纪初,盎格鲁-法语在法律报告、宪章、法令、官方通信以及各个层级的商业活动中被大量使用;它是国王、王室和上层阶级所使用的语言。也有证据表明,许多外来词(如拉丁语、希腊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词汇)往往是通过盎格鲁-法语进入英语的。
后期文件的语言采纳了大陆法语中的一些变化,并失去了许多原有的方言特征,因此盎格鲁-法语仍然(至少在某些方面和某些社会层次上)是现代法语方言连续体的一部分,通常具有独特的拼写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盎格鲁-法语的使用扩展到法律、行政、商业和科学等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留下了丰富的文献遗产,体现了该语言的活力和重要性。
然而,到15世纪末,残存的岛国法语已经被严重地英语化:参见法律法语。尽管从语言学上来看,它已不再具备诺曼语特色,但它仍被称为“诺曼法语”直到19世纪末。[11]
玛丽·德·法兰西是重要的盎格鲁-诺曼文化共同体作家之一。
海峡群岛的语言和文学有时被称为“盎格鲁-诺曼语”,但这一用法源自法语对这些岛屿的称呼——盎格鲁-诺曼群岛(les îles anglo-normandes)。岛屿上讲的法语与现代诺曼语相关,且与中世纪英格兰的“盎格鲁-诺曼语”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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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和现代英格兰的三语现象
英格兰发现了许多早期的古法语文献。在中世纪的法国,人们通常不使用地方话进行写作:由于拉丁语是教会、教育和史学史的语言,因此也被用于记录。而在中世纪的英格兰,拉丁语依然与中古英语并行使用,特别是在教会、王室政府以及许多地方行政中,就像1066年之前一样。盎格鲁-诺曼语被采纳为书面和文学语言的早期尝试,可能就与这种双语书写的历史有一定关系。[来源请求]
在诺曼征服英格兰后的几个世纪里,讲法语的精英阶层主要依赖拉丁语而非自己的语言进行记录,同时英语继续保持书面传统,并且一直用于宗教仪式,直到1154年安茹王朝上台。征服者威廉观察到,寻求与政府、文化或娱乐相关的词汇的英格兰人,很可能会在他们使用的英语中使用法语词汇。他还注意到,试图在上层中产阶级社交场合中活动的英国人,不仅会学习一些法语,还会模仿双语者的法式英语。
然而,12世纪和13世纪受过教育的英格兰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读写和讲法语。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最早进入英语的法语借词是通过书面文本和对语言的被动了解而非主动使用引入的。然而,随着法语在13世纪中期因其日益增长的威望而开始被用于英格兰的记录工作,大约90%的法语借词(共计约10,000个)开始在英语中得到文献记载。[12]
大约在同一时间,随着13世纪中期法国开始转向使用法语作为记录语言,盎格鲁-诺曼语也在英格兰成为一种记录语言,尽管拉丁语在永久记录事务(如编年史的撰写)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从这个时期开始,盎格鲁-诺曼语内部出现了显著的差异变化:其使用范围从极具地方色彩(并最为盎格鲁化)的形式,扩展到一种接近甚至有时难以与法国大陆法语区分的语言水平。因此,地方记录通常与大陆法语有较大差异,而外交和国际贸易文件则最接近新兴的大陆标准法语。在这一时期,英语仍是普通民众的通用口语。最终,这一语言格局导致了中古时期口头与书面语言上的“准三语并存”:拉丁语、盎格鲁-诺曼语与中古英语。[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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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诺曼征服(1066年)起到14世纪末,法语一直是英格兰国王及其宫廷所使用的语言。在此期间,与法国公主的联姻进一步加深了王室与法国文化的联系。然而,在13世纪,随着王室与英格兰贵族之间的通婚日益频繁,法语逐渐在上层阶级中退居为第二语言。此外,随着百年战争的爆发以及英法民族意识的不断增强,法语的地位也随之下降。
法语(尤其是古法语)是自征服者威廉(1066—1087)至亨利四世(1399—1413)期间每位英格兰国王的母语。亨利四世是第一个以(中古)英语宣誓的国王,他的儿子亨利五世(1413—1422)是第一个用英语写作的国王。到15世纪末,法语成为受教育精英的第二语言。[15]
直到13世纪末,拉丁语一直是所有官方书面文件的主要语言。然而,一些重要文件也有其官方诺曼语译本,例如1215年的《大宪章》。第一份以盎格鲁-诺曼语写成的官方文件是1275年国王颁布的一项法令。从13世纪开始,盎格鲁-诺曼语开始被用于一些官方文件,尤其是那些加盖国王御玺的文件;而由大法官加盖国玺的文件,则一直使用拉丁语,直到中世纪末期。英语在15世纪成为议会和立法语言,比其成为国王及大多数英格兰贵族的语言晚了大约半个世纪。[15]
11世纪,英格兰的行政和司法机构有了发展。由于当时的国王和律师通常使用法语,因此它也成了这些机构的语言。[15]
14世纪末,英语成为主要口语语言,但拉丁语和法语继续在官方法律文件中专门使用,直至18世纪初。尽管如此,自13世纪起在英格兰使用的法语在15世纪末逐渐演变为法律法语。[16]这种法语变体是一种技术性语言,具有特定词汇体系,其中使用英语词汇来描述日常事务,而法语的语法规则和词形变化则逐渐衰退,表现为阴阳性混淆,以及统一以 -s 构成复数形式等特点。法律法语在1731年被正式在普通法法院弃用,距英国国王不再主要使用法语已将近三个世纪。内殿律师学院中的模拟法庭辩论仍使用法语直至1779年。[17]
盎格鲁-诺曼语在英国政治体系中得以保留,体现在在英国议会中使用的某些盎格鲁-诺曼语短语上。它们由上议院书记官或下议院书记官亲笔写在法案上,用以在立法过程中予以批注,或在上议院特派代表集会时由上议院书记官大声宣读,以表示对某项立法授予御准。[18][19][20]
这些短语的确切拼写多年来有所变化;例如,“s'avisera”曾被拼写为“s'uvisera”和“s'advisera”,而“Reyne”则曾写作“Ra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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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部分普通民众主要讲各种形式的英语,法语因其高尚的社会地位而作为第二语言传播开来。这种地位得益于其长期在学校体系中作为教学媒介,尤其用于教授拉丁语。在法庭上,陪审团成员作为民众代表,必须懂法语,才能理解律师的辩词。中产阶级商人也使用法语作为商业交流语言,尤其在与欧洲大陆进行贸易时。此外,一些教堂也使用法语与俗人沟通。[15]有少量但重要的文献与中世纪英格兰的犹太人有关,其中一些使用希伯来字母书写盎格鲁-法语,通常作为对希伯来圣经的脚注形式存在。[21]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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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奥依语,盎格鲁-诺曼语在语法、发音和词汇方面与中部古法语方言并行发展,后者最终演变为巴黎法语。在1539年签署《维莱科特雷法令》之前,法语尚未在整个法兰西王国中作为行政语言实现标准化。
中古英语深受盎格鲁-诺曼语和后来的盎格鲁-法语的影响。威廉·罗思韦尔称盎格鲁-法语为“遗失的环节”,原因在于许多词源词典似乎忽视了这一语言对英语的贡献;而盎格鲁-诺曼语与盎格鲁-法语恰恰可以解释大量法语词汇传入英语的过程,并填补1066年至约1380年间英语文献记录大多缺失所留下的空白。[22]
在中世纪时期,盎格鲁-诺曼语持续发生显著演变,反映出法国大陆北部方言所经历的一些语言变化。例如,早期的盎格鲁-诺曼法律文书中使用“del roy”(意为“国王的”),而到了大约1330年,该表达已演变为现代法语形式“du roi”。[23][24]
盎格鲁-诺曼语的词形变化与语音特征可以从其对英语的影响中推断出来,主要是通过与大陆中部法语(即后来的巴黎法语)进行比较得出。正因这种对比,英语中出现了大量的“双式词”,即来源相同但形式和意义略有差异的一对词汇。例如:
- warranty(担保)—guarantee(保证)
- warden(看守人)—guardian(监护人)
- catch(捉住)—chase(追逐)(详见下文)
另可比较:
- wage(工资,来自盎格鲁-诺曼语)—gage(典押,现代法语)
- wait(等待)—guetter(法语“窥视、守候”,源自古法语 guaitier)
- war(战争,来自盎格鲁-诺曼语 werre)—guerre(法语)
- wicket(小门,来自盎格鲁-诺曼语)—guichet(法语“小门”,源自诺曼语)
在前元音前,软腭音的腭化在诺曼语中产生的结果不同于演变为现代法语的中部奥依语方言。因此,英语中出现了如 fashion(时尚)这样的词(源自诺曼语 féchoun),而现代法语中则为 façon(两者皆起源于拉丁语 factio, factiōnem)。相反,影响法语发展的软腭音在/a/前的腭化在若雷线以北的诺曼方言中并未发生。因此,英语中一些源自诺曼语的词保留了软腭塞音,而在法语中则已变为擦音:
一些借词后来在英语中发生了腭化,例如 challenge(< 古诺曼语 calonge,中古英语 kalange, kalenge,后来变为 chalange;古法语 challenge, chalonge)。
盎格鲁-诺曼语的元音也与法语存在差异:比较盎格鲁-诺曼语的 profound 与法语的 profond、soun 和 son、round 和 rond。前者原本的读音类似于现代英语的 profoond、soon、roond(与现代诺曼语中类似的去鼻化元音相比较),但在英语中随后演变出了现代发音。像 veil 这样的词保留了/ei/ 音,这一点在现代诺曼语中亦可见,如 vaile(面纱)与 laîsi(休闲、空闲)。相比之下,现代法语中对应的词如 voile、loisir 则已将该音变为/wa/。
由于许多通过诺曼语传入盎格鲁-诺曼语、再由此进入英语的法语词汇未经历大陆法语中持续发生的音变,因此英语有时保留了较早期的发音形式。例如,ch 在中古法语中曾发/tʃ/的音,而在现代法语中则是/ʃ/,但英语则保留了更古老的发音(在 chamber、chain、chase 和 exchequer 等词中)。同样,j 也有一个更古老的发音/dʒ/,它在英语和一些现代诺曼方言中仍然存在,但在现代法语中已经演变为/ʒ/。
mushroom“蘑菇”这个词保留了法语 mousseron 中没有记录的hush咝音,在 cushion“垫子”中也是如此。另一方面,sugar“糖”这个词的发音类似于诺曼语中的 chucre,尽管它的拼写更接近法语的 sucre。这些现象可能表明,原始的发音是一个舌尖咝音,类似于巴斯克语中的 s,这种音介于hissing咝音和hushing咝音之间。
双式词 catch 和 chase 都源自低拉丁语 *captiare。Catch展示了诺曼语的音变,而 chase 是含有不同词义的法语等价词。
盎格鲁-诺曼语单词和法语单词之间的意义区别导致现代英语和现代法语中出现了许多伪友(形式相似但意义不同的单词)。
尽管诺曼语是一门罗曼语,但它包含了大量来自古诺斯语的词汇。这使得一些通过盎格鲁-诺曼语引入英格兰的词汇具有日耳曼来源。事实上,有时可以识别出如 flock(在诺曼征服前便已存在的日耳曼词汇)和 floquet(诺曼语中的日耳曼词汇)这样的同源词。单词 mug 的例子表明,在某些情况下,盎格鲁-诺曼语可能加强了英语中已存在的某些斯堪的纳维亚元素。Mug 这个词最早是通过维京定居者传入英语北部方言的。这个词同样在诺曼底地区由诺曼人引入,然后在诺曼征服后被带到英格兰,并首先在南方方言中得以确立。因此,有人认为,英语中的 mug 一词显示了盎格鲁-诺曼语中一些复杂的日耳曼语遗产。
今天英语中使用的许多表达方式都源自盎格鲁-诺曼语(例如表达 before-hand,就来自盎格鲁-诺曼语的 avaunt-main),此外,许多现代词也有着有趣的词源。例如,mortgage“抵押贷款”在盎格鲁-诺曼语中的字面意思是“死亡-典押”。Curfew“宵禁”来自法语 couvre-feu,意思是“覆盖火焰”,指的是傍晚时分,人们需要将火炉熄灭或覆盖,以防止木结构房屋聚集的社区中发生火灾。[25]Glamour“魅力”一词源自盎格鲁-诺曼语的 grammeire,这个词也是现代 grammar“语法”一词的词源;在中世纪,glamour 最初的意思是“书本知识”,而“最具魅力的书本知识”被视为魔法或咒语,因此该词逐渐演变为今日的“魅力、魔力”的意思。
盎格鲁-诺曼语对语言的影响是极不对称的:来自英语的影响几乎没有传入盎格鲁-诺曼王室在欧洲大陆的属地。尽管在诺曼底本土的一些地区,确实保留了一些行政术语,例如在科唐坦半岛和贝桑地区使用的 forlenc(源自英语 furrow,可与 furlong “浪”比较),以及在整个诺曼底地区普遍使用的 acre(而不是法语的 arpent)作为土地计量单位,一直持续到19世纪推行公制为止。但这些词更可能是公元4世纪至10世纪间萨克逊人或盎格鲁-斯堪的纳维亚人在诺曼底定居所留下的语言痕迹。除此之外,在诺曼底本土法语中直接受英语影响的词汇(如 smogler“走私”,即英语 to smuggle)大多出现在后来的几个世纪,是直接与英语接触的结果,而不是盎格鲁-诺曼语遗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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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当诺曼人征服英格兰时,盎格鲁-撒克逊文学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重要的本笃会修道院不仅撰写编年史,还保存着其他用古英语写成的作品。然而,随着诺曼人的到来,盎格鲁-撒克逊文学走向终结,而英国本土的文学创作则转向使用拉丁语或盎格鲁-诺曼语。金雀花王朝的国王们鼓励发展这种盎格鲁-诺曼文学。尽管如此,从14世纪初开始,一些作家开始选择用英语进行写作,例如杰弗里·乔叟。那个时期的作家深受当时法国作家的作品影响,因为法语在当时是一种具有高度声望的语言。乔叟本人具有诺曼血统,被视为“英语之父”,是将英语发展为文学语言的奠基人。[15]
对英语的影响

时至今日,诺曼语-法语对英语的主要影响仍可在词汇表中清晰可见。大量来自诺曼语-法语以及其他中世纪法语的借词进入了英语,其中四分之三至今仍在使用。许多时候,这些诺曼或法语词汇取代了原本的英语词,或者二者并存,但含义略有差别。在另一些情况下,诺曼或法语词被用于表达一种新的实体,例如 judge(法官)、castle(城堡)、warranty(保修、担保)等。[15]
总体而言,诺曼语和法语的借词多涉及文化、贵族生活、政治与宗教,以及战争等领域;而本土英语词则更多用于日常生活的经验表达。当诺曼人来到英格兰时,他们的书记员根据所听到的发音来书写英语,却未意识到古英语发音与拼写之间的独特关系,因而导致了拼写的变化。由此,不同地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现代英语书面方言。而在15世纪,国王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官方书写语言,最终促成了现代英语标准语的确立。
在一些偏远地区,农业工人所使用的农业术语可能源自诺曼法语。例如,坎布里亚郡地区的词语 sturdy(形容患病的羊会绕圈行走)就被认为来源于法语 étourdi,意思是“头晕的”或“迷糊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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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尔兰的影响
1169年5月1日,诺曼人从班诺湾登陆,开始了对爱尔兰的入侵,这标志着盎格鲁-诺曼人对爱尔兰大部分地区控制的开始。作为安茹帝国新领土的行政人员,讲诺曼法语的官员也随之到来。一些诺曼语词汇被借入了爱尔兰语,包括与家庭生活相关的术语,例如:garsún(源自诺曼语 garçun,“男孩”)、cóta(源自 cote,“斗篷”)、 hata(源自hatte,“帽子”)、gairdín(gardin,“花园”),以及与司法有关的术语(爱尔兰语 giúistís,bardas(公司)、cúirt(法院))。
诺曼语在爱尔兰留下的地名并不多,但有 Buttevant(来自巴里家族的铭言 Boutez en avant“奋勇向前”)、Brittas(来自诺曼语 bretesche,“木板”)以及构成地名的语素 Pallas(爱尔兰语 pailís,源自诺曼语 paleis,“围篱”;比照英语 palisade 和 The Pale)。还有一些地名具有英语和诺曼语词根,例如 Castletownroche,它结合了英语的 Castletown 和 诺曼语的 Roche(意为“岩石”)。
仅有极少数的爱尔兰-诺曼-法语文献幸存至今,最著名的是13世纪早期的武功歌《德莫特与伯爵之歌》和1366年的《基尔肯尼法令》。[27]
另见
注释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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