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院弊案
中國國民黨的爭議之一国发院弊案,又称国发院土地案,国家发展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军方在撤退台湾后强制征收民众私有土地之建筑,征收目的供军方使用。后来军方提供给国民党,帮助国家训练青年革命军。但是后来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将国发院土地卖给私人建商(元利建设)。此案常与美河市弊案相提并论,因为此举违反征收私有土地之目的,违反宪法大法官释字第443号解释,凡涉及人民财产权利的限制及权利义务分配事项,须符合“授权明确性原则”。另外监察院在经过调查后,认为该土地明明是国民党使用,却被登记为机关用地,免征土地税不合理,且该土地从原本的机关用地和行政区变更为住宅区时,时任台北市市长马英九身兼国民党副主席,却没有回避,仍核准该城市规划案。此外,国民党为该计划个案唯一一个实施者,城市规划委员会又以元利建设用特定的价格收购其他地主被划为保护区和学校用地的土地,可能有图利特定政党和财团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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