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足协足球场分类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欧洲足协足球场分类是由欧洲足协所颁布,对足球场进行分类,取代旧的五个星级球场标准[1]。举行欧足联欧洲联赛或欧洲冠军联赛的足球场必需达到第四类(后者更需达至五星级)[2][3]。虽然第四类的最低容纳人数为8,000人,但座位数目低于40,000和60,000的球场不会被考虑举行欧足联欧洲联赛和欧洲冠军联赛的决赛。在2007年欧洲冠军联赛决赛后,欧足协主席米歇尔·普拉蒂尼表示希望把举行球场容量提升至70,000人以解决保安问题[4]。
欧洲足协足球场分类是由欧洲足协所颁布,对足球场进行分类,取代旧的五个星级球场标准[1]。举行欧足联欧洲联赛或欧洲冠军联赛的足球场必需达到第四类(后者更需达至五星级)[2][3]。虽然第四类的最低容纳人数为8,000人,但座位数目低于40,000和60,000的球场不会被考虑举行欧足联欧洲联赛和欧洲冠军联赛的决赛。在2007年欧洲冠军联赛决赛后,欧足协主席米歇尔·普拉蒂尼表示希望把举行球场容量提升至70,000人以解决保安问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