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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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也表述为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分裂的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一个国家内,两个对等政治实体,是中华民国对一中原则的表述方案,用以取代先前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与三不政策。这个方案源自于1991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与《国统纲领》,为李登辉总统任期内对两岸关系的最高指导方针。这个表述方案后来引申出一国两区、一国两府、一中两宪、宪法一中、一中各表、特殊的国与国关系等主张。至陈水扁总统任内,于2006年废除《国统纲领》后暂停施行,但这个主张仍为中国国民党所继承。
这个表述方案认为,自1949年之后,中国进入暂时分裂分治状况,由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两个政治实体分别统治海峡两岸,分别代表中国。中华民国仍然拥有中国主权,但只统治台澎金马。台湾方面希望北京当局在承认这个分治现实的前提下,以双方对等方式进行谈判,以达到终极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认定中华民国在1949年已经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缘此认为这个主张属于两个中国及一中一台的台独主张,意图借由中华民国的名义,进行分离主义,拒绝接受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