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利比亚关系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利比亚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ليبيا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与利比亚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59-1978年有正式外交关系,断交后中华民国曾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设立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但受到2011年利比亚内战期间影响暂时关闭,内战结束后外交人员未及返回驻地即告裁撤。[1]目前对利比亚的相关事务由驻约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法国台北代表处共同管辖。[2]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利比亚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利”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利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利比亚 ...中华民国—利比亚关系 中华民国 利比亚 Close
中华民国—利比亚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ليبيا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与利比亚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59-1978年有正式外交关系,断交后中华民国曾在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设立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但受到2011年利比亚内战期间影响暂时关闭,内战结束后外交人员未及返回驻地即告裁撤。[1]目前对利比亚的相关事务由驻约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法国台北代表处共同管辖。[2] 提示:此条目页的主题不是中国—利比亚关系。 关于中华民国与“利”字国家的外交关系,详见中利关系 (消歧义)。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利比亚 ...中华民国—利比亚关系 中华民国 利比亚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