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俄罗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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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俄罗斯关系可以指1912-1922年中华民国与俄罗斯帝国(通称帝俄、沙俄)及苏维埃俄国(通称苏俄)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指1922-1991年中华民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称苏联)之间的关系,以及1991年至今中华民国与俄罗斯联邦(通称俄罗斯)之间的关系。
Quick Facts 中华民国, 俄罗斯 ...
中华民国 |
俄罗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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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机构 | |
台北莫斯科经济文化协调委员会驻莫斯科代表处 | 莫斯科台北经济文化协调委员会驻台北代表处 |
代表 | |
代表 罗静如 公使[注 1][4] | 代表 梅捷列夫[5] Yury Metele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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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作为清朝的后继政权获得俄罗斯帝国的外交承认。1917年俄罗斯爆发革命及内战。1918年8月22日,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作为协约国成员发表《海参崴宣言》,拒绝承认苏维埃俄国,随后出兵西伯利亚。1920年9月23日北洋政府宣布中止与沙俄政府的外交关系。
1922年,苏联成立后与中华民国数次建交与断交。1924年5月,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和苏联互换恢复外交关系的协议。1927年12月14日,南京国民政府因广州事变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此时国际上代表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还存在。1929年7月17日,因中东铁路事件,苏联政府宣布与南京国民政府绝交,撤回苏联驻中国使馆及侨务代表。1932年12月12日,中苏恢复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2日,苏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隔日即与中华民国断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继承苏联的外交原则,不承认中华民国,但和台湾互设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