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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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得角国旗采用于1992年9月22日,现行佛得角国旗为该国独立后的第二面国旗,纵横比例10:17,由蓝、白、红、白、蓝五条横带(比例为 6:1:1:1:3)和十颗形成一圈的黄色五角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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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颗黄色五角星代表了佛得角的10个主要岛屿,也寓意佛得角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群岛国家,上下两道蓝色横条象征天空和大西洋的海水,白色横条象征和平,红色横条象征努力;白、红二色也代表佛得角建国道路的坎坷经历。
1992年佛得角对国旗的更换,象征著该国在意识形态上与同属葡萄牙前殖民地的几内亚比绍的分离,更强调佛得角的大西洋国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