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名称
受到國際法規特殊保護,不會被廢棄的生物學名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保留名(称)(英文:conserved name;拉丁文:nomen conservandum,缩写:nom. cons.),是指一些因为历史原因,受到命名法规的特殊保护,而不会因命名法规的其他规定遭到废弃的特殊学名,《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与《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都有此类规定[1][2]。
相对之下,植物学法规还可以依不同条件将特定学名列为弃用名(英文:rejected name;拉丁文:nomen rejiciendum,缩写:nom. rej.),以让保留名成为唯一的有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