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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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英语:Right to health),也称为身心健康权(英文:Right to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是一项有关生理和心里健康的人权。健康权概括了自由和权利两方面。健康的自由指的是每个人都有权控制自己的健康和身体并且不受任何干涉。健康的权利指的是每个人都有权享有某种健康保障制度,使每个人有均等机会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水平。[1][2][3][4] 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第14号一般性意见》里提到:“健康是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能够达到的有益于体面生活的最高标准的健康……”。[5][6]《世界人权宣言》的第25条提到:“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自己个儿和家里人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7][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