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勋章 (1955年)
1955年启用,现已停授的勋章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八一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予军人的一种勋章,是建国初期中国军事荣誉制度中的第一级。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自1955年起启用,现已停授。授予的对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Quick Facts 八一勋章, 类型 ...
八一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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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军事勋章 |
授予原因 |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颁发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颁授资格 |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和文职人员 |
状态 | 不再颁发 |
设立时间 | 1955年2月12日 |
首次颁发 | 1955年9月27日 |
最近颁发 | 1957年6月18日 |
颁发总数 | 178人 (一级)[1] 1,467人(二级) |
一级八一勋章的略章 | |
优先顺序 | |
上等 | 最高 |
下等 | 独立自由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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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勋章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八一勋章、二级八一勋章和三级八一勋章,另设有八一奖章。以奖励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参战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