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名候选人资格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公民提名,即有志参选公职的人只要获某数量登记选民提名,证明民意基础,即获得候选人资格。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15年6月19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6月19日) 此条目之中立性有争议。其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 (2016年5月12日)
公民提名,即有志参选公职的人只要获某数量登记选民提名,证明民意基础,即获得候选人资格。 本条目存在以下问题,请协助改善本条目或在讨论页针对议题发表看法。 此条目可能包含原创研究。 (2015年6月19日)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6月19日) 此条目之中立性有争议。其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