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因五果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1]。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
六因论,佛教理论,对于因果论的一种解说,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发智论》,属于说一切有部。六因论把一切事物之因,分为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与异熟因[1]。六因能产生的结果,分为五果,即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离系果。两者合称六因五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