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领域(英语:public domain,有意见认为中文译名应为“公众所有”或“公家”,而非“共有”或“公有”[1]),指在现代知识产权法体系下,由不属于私人所有的知识财产要素组成的真正公地[2],或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作品和知识总汇,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理论、发明等。
维基百科中的法律相关内容
仅供参考,并
不能视作专业意见。如需获取法律相关的帮助或意见,请谘询所在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从业人士。详见
法律声明。
公有领域内的知识财产,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具所有权益(所有权益通常由版权或专利体现)。这些知识发明属于公有文化遗产,如不考虑有关安全、出口等的法律,任何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并加工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