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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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范转移(英语:Paradigm shift),又称范式转移,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汤玛斯·孔恩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的重要观念,主要用于解释科学史的发展,以及常态科学(Normal science)时期科学家如何从事研究工作。虽然典范(Paradigm)一词在孔恩这部著作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孔恩并没有赋予典范一个明确的定义。狭义上来说,典范是一个科学社群对于“应该如何从事研究”的共识,因此典范可以是一些成功的科学研究案例,像是亚里斯多德对物体运动的分析,或是马克斯威尔提出的用于描述电磁场的四条数学方程式。通常这些重大的科学成就都记录于教科书中,像是牛顿就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拉丁语: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中提出了著名的牛顿三大运动定律,或是中世纪托勒密所写的《至大论》,就是地心说理论的集大成者。除了描述理论的内容外,教科书中也常提及这些理论的实际应用,以及利用这些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时所需的数学技巧等,这些也都包含在广义的典范定义。[1]。
但典范并非固定不变的概念,当典范尚未确立之时,科学发展仍处于前典范时期(pre-paradigm science)。随著典范的确立,科学发展进入常态科学时期(Normal science)。如果典范遭遇到挑战,便进入科学革命时期(Scientific Revolution),有时也被称作非常态科学时期(Extraordinary science)。如果此时出现了一个足以挑战原有典范的新典范,就会进入新的常态科学时期(new normal science),此即典范转移(Paradigm Shift)的过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