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民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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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选官(古典拉丁语:[ˈprajtoːr],又拼作prætor),亦译为副执政官、裁判官、民政官、法务官、执事官,是一项古罗马政府的头衔,通常授予担任以下公职的人:陆军指挥官(通常会授予战时指挥官,较少授予在军队集结前的指挥官),或民选政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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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执政官叫做国家军队之领导人的。他认为这个字包含相同的基本部份,就像动词praeire(praeeo: "走在前,前导,引路")。执政官指挥权的期间与职务,可以恰当地被称为前导大权(英语:Praetorium)(Praetorium)。裁判官也是官职的头衔,在拉丁文当中:而且它是名字,李维给予亚该亚人的将军(strategus)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