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基准法 (中华民国)
中華民國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劳动基准法》,简称劳基法,是中华民国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劳动法律,立法目的为“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保障劳工权益,加强劳雇关系,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根据该法第1章第1条)。民国73年(1984年)7月30日公布实施,现行修正版本2020年6月10日修正公布。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6年12月30日) |
《劳动基准法》,简称劳基法,是中华民国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劳动法律,立法目的为“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准,保障劳工权益,加强劳雇关系,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根据该法第1章第1条)。民国73年(1984年)7月30日公布实施,现行修正版本2020年6月10日修正公布。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6年12月30日) |